我吃完早饭以后,苏巧又为我拾掇了碗筷,俨然是一个爱岗敬业的女仆。
不禁慨叹:你误以为我在豪门当过少爷,其实像现在这样被你伺候,还是自打生下来头一遭呢!
之后我告诉苏巧,卧室这段时间归她使用了,客厅、厨卫也随意使用,不过要进书房或者大屋的话,要先敲门。
倒不是我会对着老爸电脑里的A片撸管,也不是我有裸睡的习惯,而是这两个房间里H物太多啊!光是老爸的御姐鼠标垫,就够让人难堪的了!更不要提大屋里堆成山的按摩`棒和器具啊!
虽然苏巧大概跟艾淑乔共享情报,已经知道我家是做什么的,但是一手拿着一个按摩`棒往纸箱里塞,或者双手捧着一个“少女后`庭”系列仿真器具(其实就是个屁股)仔细包装,这样的我被苏巧亲眼看见,我还是会觉得脸红啊!
我告诉苏巧,虽然早先说过,让她住在这里不用付房租的条件,是帮我洗衣做饭,但是苏巧毕竟是签约艺人,难免会突然接到公司的委派,如果和公司的活动冲突,那么完全可以以工作优先,我自理能力还不错,自己一个人也能有饭吃,能有衣服穿。
“小叶,你真好心……”苏巧羞愧道,“我对你做了那种事,你还这么体谅我。”
我把手一摆,“不用再提大麻的那件事了,要是被那个一直想抓我归案的马警官听见了,他又该热血沸腾了对了,你在《魔鼎传奇》的最后一场戏演完了?你的精神比我想象中好啊,我还以为你会更失落呢。”
苏巧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些许笑意。
“在《魔鼎传奇》的工作也许是结束了,不过也不一定。”
“诶?怎么讲?”
苏巧抚弄着自己垂在胸前的长辫子,眼神里闪着憧憬,说:
“因为第一季剧集还没有播出,所以导演不清楚我饰演的血王子侍女,会不会受到观众欢迎,于是就留了一手准备。靠镜头的剪接,让观众们觉得,血王子侍女虽然中箭倒下了,但是不能保证是100%的死了。万一播出以后观众们反响不错,还是有可能让我死而复生,继续演第二季的!”
说到兴奋处,苏巧曲起双腿,在沙发上做出了双手抱膝的动作,难得地显出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活泼劲儿来。
牛仔裤管的下方,是白生生的一双脚,仅以大小来论,实在不像是一个比我年长三岁的女孩的脚,她似乎天生这样一副三寸金莲,达到了某些古代女人裹脚才能到达的尺寸。
从物理学的角度,着地面积小,重心容易不稳吧?靠这一双小脚练杂技,想必是吃尽了苦头,所以才离家出走,觉得就算当龙套演员也比原来轻松吧?
至于本来应该“死透了”的血王子侍女,现在来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处理方式,恐怕也是出自艾淑乔的授意。
是为了奖励苏巧吧?因为苏巧按照我的吩咐,谎称跟我发生了性关系,所以艾淑乔让导演如此处理血王子侍女这个人物,给苏巧希望的同时,也增强了对苏巧的控制。
会不会在第二季让苏巧的角色复活,恐怕不是取决于是否受观众欢迎,而是取决于苏巧有没有好好完成艾淑乔接下来的指示吧?
在对人心的操控上面,艾淑乔始终是经验丰富,我只能见机行事,看看能不能用窃听器扳回一局了。
整个星期六我都没出门,当了一天的宅男。
主要的时间都用来经营网店,在电脑边坐了一天,直感觉脖子僵硬,手腕发麻,于是晚上的时候,我在客厅里坐了一会伸展运动,又做了一百个击掌俯卧撑。
刷完碗,还没解围裙的苏巧,好奇地站在厨房的入口处,看着我做俯卧撑。
“小叶,你到底是为什么才每天锻炼呢?”苏巧问,“我小时候跟着大人抻腿、拉筋,疼得直哭,当时我觉得,如果有一个不用成天练功的地方,那就是天堂了。”
虽然目前最正确的答案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打败我的女朋友”,但是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不但丢人,还会让人产生我是家暴爱好者的错觉。
于是我敷衍道:“为了生命更有质量啊!为了更好地享受人生啊!为了挑战自我啊!”
苏巧赞叹道:“小叶你的思想真成熟,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只盼着什么时候能有身份证,然后坐火车从家乡逃掉呢!”
“你现在不是已经逃出来了吗?”我笑道。
“是啊,”苏巧幽幽地说,“逃出来以后,才知道外面的生活有另一种苦,现在有时候还会怀念家乡的风土人情……不过我绝对不会回去的!”
“为什么?”我问,“是不闯出点事业,就誓死不回家乡吗?”
“我没那么想,”苏巧回答,“我只是再也不想练杂技了,在我家乡那边,小孩子除了练杂技没有太好的出路,小时候的苦头我吃够了,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以后也要练杂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