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究竟还能回来吗?我不知道,不过杰——替代吉使用那具躯体的人,说吉仅仅在沉睡而已,很快就会苏醒过来,但是他的话能相信几分?从他漆黑幽深的眼里我看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我很在意吉是否还能回来,可与我相反,阿比根本不在乎现在吉身体里的到底是吉还是杰,对他来说,这并不重要,他只需要有人照顾就够了。的确,可能是因为吉的嘱托,杰对阿比照顾的很好,嗯,应该是相当的好,可我就是不太很喜欢他,我只希望吉能赶快回到他自己的身体。
为什么他们会在同一副身躯里呢?杰没有给我答案。但是我可以肯定这并不是简单的双重人格,吉和杰的区别蛮大的,这是我几天来观察的得出的结论。
怎么说呢,如果说吉是一个热忱粗心的大哥哥,那么杰就像一个冷静细心的大姐姐,我可从来没见过吉会细心到半夜给阿比盖被子,吃完饭替他擦嘴,杰甚至会关心我的日常生活。
比如说现在,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杰和阿比已经吃完了午饭,回过神来,我的手中还有剩下一半的大面包。丢开那从小训练出来的虚伪的淑女风格,我使劲的吞咽着自己的午饭,差点被噎住,虽然很不雅观,但在这荒无人烟的迷雾森林里有谁会注意到?
可是,杰注意到了,他放下手中整理的物品,慢慢走到我的身前,一边给我清理着袍子上的面包屑,一边以不满的口吻说着,“丫丫,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行为得像个淑女哦。”
为什么我会感到一阵恶寒……吉应该做不出这种事情吧,如果是他的话只会睁眼看着我噎住的难堪,然后笑着打趣我才对。
不过,从另一面来看,杰真是个合格的大姐姐。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大姐姐啊,吉,你怎么还不回来。
自瑞切儿城逃走已经三天了,因为要躲避着神圣骑士团的追杀,我们放弃了通往暴风城的大道,钻进人迹罕至的迷雾森林,——迷雾森林,林如其名,一年到头都笼罩在茫茫的迷雾中,误入森林的人一大半都因为迷雾的关系再也无法走出去,所以在森林里我们暂时是安全的。进入森林以后,杰说他能够带领我们穿过这座森林直接到达暴风城,虽然没有听说过有先例,不过我相信了,没有什么原因,反正我就是相信了。
今天是进入森林的第三天,吃完午饭,趁着午后没有迷雾的几个钟头,我们继续着迷雾森林中的行进。
迷雾森林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走,其实这应该归功于杰。
杰能不用任何特殊手段,轻松的分辨出林中的方向,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竟然在森林里找到一条据他说能通往暴风城的隐蔽小路。为什么在迷雾森林会有道路?我好奇的向杰提出了这个问题。
杰的回答很简单,在这一点上,他和吉蛮像的。
“这是瑞切儿城的猎人们留下的。”
哎,在迷雾森林能打猎?进来不迷路算万幸了。而且在瑞切儿城好像并没有猎人吧。
“一百年前这里是没有迷雾的,那个时候这座森林被人们叫做妖精森林……”
吉没有再说更多的内容,但我听得出,他对这里的了解程度很深,像我这种学识渊博的天才魔法师都不知道的东西不会太多,而妖精森林则是我从来不曾听说过的存在。
不过,看样子,杰好像不会继续说下去了,我也没有必要厚起脸皮问人家不愿意说的东西。
当雾气开始出现,于丛林中聚拢,而阿比再次叫累,被杰抱进怀里的时候,我知道,今天的晚饭时间要到了。
今天的晚饭吃什么呢?难道又是面包?哎,想起面包我就烦,杰好像对吃没有什么概念,每顿饭除了面包还是面包,真怀念吉还在的日子,好歹除了面包还有偶尔一顿的野味。天天吃面包我会营养不良的,怎么说我也是个14岁的女孩吧,这样下去会影响身体发育的哎。
抱怨归抱怨,这些话我是不会当着杰的面说出来的,我可不想让他把我当成一个任性的女孩,哎,真是让人烦恼啊。
正在我烦恼着这些无聊的东西的时候,走在我前面的杰突然停住脚步,害得我差点撞上他的背。
“怎么了?”杰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如此神色凝重,尽管相处的时间不长,不过我明白这一点。
“小心,有人追上来了。”杰把怀中几乎要睡着的阿比放下,“应该是教会的圣骑士,我大意了,没想到圣光教也有擅长追踪的人。”
“追上来的人不会太多。”他们不可能完全掌握住我们的行踪,在很大的可能上是地毯式的搜索,而分散到这一点上的圣骑士人数是有限的,“杰,你的能力应该不会比吉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