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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血红骑士(1 / 2)

 肯特手下人多势众,且皆为强大的战斗力,隶属于神殿近卫军的军团,不是一般军队!</p>

这一开战!</p>

肯特一边便展现出了碾压的态势。</p>

好在兰洛斯手下也有不少好手!比如说佣兵团的丁钊和马亚,也都是拥有一定战斗力的人物。</p>

而块垒城派出的随行军队们,都是属于城防军的普通战士,战斗力和神殿近卫军没有办法相比!</p>

但是!</p>

这一场战斗对于神殿近卫军的人而言,不过是一场任务而已!</p>

这样的任务对于神殿近卫军来说,一年不知道要执行多少次,早就没有了新意和兴奋感。</p>

相比较而言,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是自己的羽毛。</p>

可兰洛斯这边的人就不一样了!</p>

这边的人们这一战……可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生存而战!</p>

兰洛斯麾下的人虽然都觉得冤屈,但是面对败则死的局面,无不是奋起反抗!</p>

特别是负责随行的块垒城的军士指挥官回过神来以后,知道现在投降的机会都已经错过之后,便开始积极的安排手下人布阵防御!</p>

拥有一定野战经验的城防军拉开了防御阵线,以搏命的姿态和神殿近卫军战斗的时候,一时之间,虽然局面惨淡,却也不至于一泻千里一败涂地。</p>

所以,交锋与相持,在这片草原展开了。</p>

鲜血和死亡,属于战斗的主旋律。</p>

叶飞看了一眼周围的战场,脸上虽然没有露出任何表情,心里却也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机会能够力挽狂澜,那便是抓住眼前这个肯特!</p>

唯有抓住这个始作俑者,才会让这些神殿骑士停下攻势!</p>

而且!</p>

这个行动一定要快!</p>

越快越好!</p>

于是叶飞扭头对兰洛斯说说道:“擒贼先擒王!你我就一个活命的机会!”</p>

“我懂!该怎么做?”兰洛斯脸上写满了绝望,要说还有唯一的一线生机,恐怕就是要信任眼前这位叶飞了。</p>

叶飞说道:“你随我一起冲锋,直取你哥,只要抓了他!这场战斗就会结束。”</p>

兰洛斯闻言苦笑道:“我哥可是神殿出了名的强者,我打不过!”</p>

“白痴!你现在是搏命!狭路相逢勇者胜!你不亮剑,就是死!”</p>

叶飞说完这话,手持黑刀便率先冲了出去!</p>

……</p>

远处!</p>

站在小土丘上俯瞰战局的肯特.兰尼斯特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冲锋而来的叶飞,以及他身后跟随着的兰洛斯,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嘲讽。</p>

“我可怜的弟弟啊!没想到还有这种血勇,可惜,却是毫无意义。”</p>

肯特单手一挥,身后数名身穿精锐铠甲的骑士便越众而出。</p>

“你们几个,斩了那个毛头小子,然后把兰洛斯活捉过来!切记,我要活的!”</p>

肯特下令道。</p>

这几个精锐骑士都是肯特自己的扈从,是自己手下最精锐的几个骑士,每一个都有万夫不当之勇,由他们出马,自然是马到成功!</p>

……至少肯特是这样想的。</p>

几个精锐骑士听命之后,并未立刻就冲锋,相反的,几人都有自己的傲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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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先一个血红盔甲的骑士冷冷说道:“杀鸡焉用牛刀!而且还是几把牛刀一起用?没有这种道理!哥们几个就在这里看着为我掠阵,我去去就来。”</p>

说着,这个血红盔甲的骑士抓起挂在自己坐骑身前的二米骑枪,就朝着叶飞冲杀而去!</p>

脚下,这个骑士的坐骑是一只金属机械的战争傀儡,一经开动便爆发出恐怖的冲刺能力,让整个人都像是一只血色的鬣狗在奔驰。</p>

血色所过之处,神殿骑士团的人纷纷避让,那些不懂事的城防军战士们,则是被直接撞飞撞死碾压成了肉酱。</p>

血红骑士一马当先,目标直取叶飞而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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