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的长处是敢说、敢想、敢干、敢闯,这恰恰是张之洞的不足之处。因为后者一事当前,总是顾虑很多。袁世凯的短处是想事不够全面,顾此失彼,而能把某件事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能想到,干什么事都反复思量,这又正是张之洞的优势。
或许,这就是优势互补。
重组后的军机处,没了翟鸿穖等处处和袁世凯唱反调的人。由袁世凯和张之洞主持的第二轮立宪改革,进展得很顺利,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比如,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
派汪大燮、达寿、于式枚,赴英、日、德国考察宪法。
任命溥伦、孙家鼎出任资政院总裁,筹划资政院建章建制。
责成各省督抚迅速筹建咨议局和各府州县议会,颁布宪法大纲和一系列变革法律。……
这一系列的举措,意义重大。
一九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清廷下诏决定在各省设立咨议局,并在中.央筹建资政院。
一九零八年二十二日,清廷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和《咨议员选举章程》。
随后,全国性选举议员的选举宣传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
士绅、地方团体派出人马到各地讲演。告诉民众,议会是为民众说话办事的。选一个能表达自己的心愿,能够为大家说话办事,敢说话,有能力说话的议员,关乎到每个人切身利益。
清廷的立宪,虽然没取得最终的成果,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和措施,并非是无足轻重。因为,国家的变革是渐变的,是通过不断量的积累而蜕变为质变。
很多人看历史,只注重那些划时代的事件。但是,他们忘了,没有量的积累,是不可能有质的改变的。
正如没有已经压在骆驼身上的那些草,最后一根稻草是不可能把骆驼压倒的。
清政.府设立资政院,是考虑到“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也就是说,目的在于培养锻炼议员的能力,为成立两院制的正式国会奠定基础,是一个过渡性的立法机构。
咨议局是清末改革中建立的地方审议机构,具有西方代议制立法机构的雏形。模仿西方立宪制国家地方议会的咨议局,议论本省应兴应革的事件,预算、决算、税法、公债,及省政义务等。咨议局议员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意代表选举。
资政院、各省咨议局和各州县议会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地方民主化进程在体制内合法开启,第一次在封建等级制度内部出现了特权和专权之外的民主机构。
一方面在不同程度上限制着封建专权,另一方面也成为一个学校,培育民众民主意识的学校。
原来这个世界不是就应该长官说了算,很多重大事是要和大家商量的,是要征求大家意见的。
从而开启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参予政治的途径,为新型的士绅阶层提供了表达政治诉求的的平台。
也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为埋葬腐朽的封建制度,培育了掘墓人。
进步在继续,一九零八年,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议院选举法要领》,明确了要进行预备立宪,期限为九年。
将于一九一六年正式颁布宪法,进行第一次国会选举。第一次国会将在一九一七年召开。
《钦定宪法大纲》近代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这一文件是“宪政编查馆、资政院五大臣督同馆院谙习法政人员,甄采列邦之良规,折衷本国之成宪”编辑而成的,共二十三条,分为两个部分。一为君上大权,共十四条;二为臣民的权利和义务,共九条。《钦定宪法大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对日本《明治宪法》的借鉴。
《钦定宪法大纲》具有破天荒的意义。虽然,清廷的《钦定宪法大纲》,在借鉴日本《明治宪法》时,把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君权的限制条款删去,实质上是对封建君权的又一次强化,它算不得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也因此而遭到立宪派的声讨和否定。
但是,此前在中国,皇权从来都是至高无上的。现在至少皇权要有法律来规定了,把最高权力限制在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的这一步,毕竟是走出来了。
慈禧从来把皇权看得比命都重,在她的虎视眈眈下,还能过多地苛求袁世凯和张之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