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的在床上翻滚着,敌不过强烈的阳光跟那强烈的蚤痒只好睁开了双眼,瞪着手指间红肿而痒痛的小泡泡,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本来是决意旷工一天,把冼公子交代的任务掉到天边去,独自睡死在被祸里,把手机都关上不让公司的人找到。
偏偏这手就是如期的发肿,那痛痒感让我根本睡不下去。因为我前一晚吐了,凡是酒醉后吐出来便会双手过敏,这习惯没有一次是例外的,叫我只好再次认命。
用力的擦拭着手指间的红痒,我有点气不过的从床上跳起,打算找点药油擦擦再说。
“晴晴,怎么不去上班?今天好像不是星期日啊!”坐在客厅看着电视的妈瞄了我一眼,有点懒散的轻声问。
“请假了。”埋首在药堆里,我以应付式的语调回应。
“为什么?病了吗?”这次妈认真起来了,放下手中的电视摇空器向着我走来,一脸的紧张。
她就是这样的女人,长得很漂亮,人也不笨。可是却正正宗宗的一个小女人,爱情、家人比天都重要,从来都不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什么事都是为了家人去想才想自己。
这样的妈妈是叫人感动的,可同样,这样的妈妈叫我无奈。就如几年前,雷宛清跑到这里打了她一巴,她也只是忍下,还在旁笨得一个劲的道歉,怎么也不肯让我反击。
当时,我只差没气得当场晕了过去。
那时候天真的我曾对天发誓,说一定不会让雷宛清好过。
可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我跟那女人基本上并没有什么交杂,就像两条各不相干的平行线,而当年一时意气所发的誓也只是笑话一场。
但如今,怎么也想不到我们又再度产生交杂。
不过我想,我们的交杂很快又要结束了,这一次她仍然是胜利者,因为她是最后的冼夫人。之于我来说,也许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为不在于我不能成为冼夫人,而在于我不小心失去了自己的心。
我输了,不是输给雷宛清,而是输给自己的心。
我不该对一个无心的男人动真情。
可是我不好胜,不会为了那小小的‘爱情’而笨得浪费时间对冼公子一再纠缠,或做出花心思吸引他之类的事。
“妈,我没有病,只是前一晚喝酒后吐了出来,所以现在起酒泡。相信晚上便会慢慢的消肿。”选了一支药膏,我走到一旁的沙发上细心的擦上,轻声的为妈妈解释,免得她作无谓的担心。
“你明知道自己一吐便会这样就别喝那么多啊!自讨苦吃。”妈白了我一眼,走进了厨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