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们明天都能有收获。晚安,泰斯。”
“晚安,奥菲利亚。”
奥菲利亚很快入睡,泰斯只是闭上了眼睛,将精力放在耳朵,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
泰斯坚持到了半夜,一直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动静,他终于放松下来,享受夜晚。
……
“你叫?”
“泰斯。”
泰斯一大早爬上了山丘,那里已经有一位骑着战马的强盗等待着他。
这位神采奕奕的强盗后背挺拔,一身淡黄的皮甲被布满银色鳞片的束带勒紧,束带圈在胸部,腰部,膝盖,脚踝,脚上的皮靴用红漆烫过底,是个头领级别的人物。
“我们几个月前见过。”
头领的眼睛是蓝色的,瞳孔里传来的感情十分平和,看起来没有计较当初泰斯做过的事。
“是的,我和我的伙伴遭遇你们这群…侠盗,我们当时只是打跑了他们,并没有做出伤人的事情。”
头领点点头,翻身下马,他将缰绳绕了一圈握在手中,空的那只手指向后山。
泰斯跟在他身旁,两人边走边聊。
“那个时候,我们这里才刚建起村落,当时收下的人很多,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当时做那种勾当是不对的,这几个月已经好了不少。”
这话好像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前几天,泰斯才目睹了他们抢劫小镇的富人。
泰斯应和着,继续听这位头领将如何让自己死心塌地。
“人总会犯错,但幸好遇见了你这样的好人。我需要替他们谢谢你,如果不是你,他们可能还是一伙强盗。”
男人微微弯腰表示自己的感谢,他的语气始终非常友善。
这个感觉泰斯十分熟悉,少年在吉萨被汤姆森蛊惑的时候,那个人畜无害的老头也是这样对自己说话,好像只要用这样的语气,从未见过的两人会立刻成为深交多年的好友。
“我们的头领,塞特,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别看他身宽体胖,新尤姆镇还是他的点子。大家在这里都过得不错,我相信你会喜欢这里的。”
路过的居民对着男人打招呼,男人也友好地回敬。
后山路上几乎都是手推车,身强力壮的男人将后山打造好的装备都运上了山顶,泰斯粗略看了几眼,那里面有战士用的武器和铠甲,也有套在马匹上的护具。
这些包着躯体的铁铠很坚固,虽然可以保护身体大部分位置,但带来的问题是灵活度的缺陷。
不同于北境军团采用的护甲,这种全身铁铠对工匠的要求更高,而且一旦破损几乎只能让铁匠亲自修复,要是不幸的话,只能从铁片开始重新铸造。
更加要命的是重量,看着吃力推车的男人,泰斯只感觉这铠甲会成为马匹的负担,这些马儿如果再套上马具,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冲起来。
“自从北方出现异变,西北群山里的家伙就变得不安分了。遗迹离那群野兽很近,我们有些朋友一生都在为真理而奉献,他们值得敬佩,我们也不希望他们受到威胁。”
对方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
两人停了下来,强盗郑重地看着泰斯。
“你会成为我们的一员,对吧?”
“嗯。”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泰斯没有拒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