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江怡宁已经离开海鸥娱乐,而顾舒这边又有了准信,是时候拉拢歌后一起办大事了;二来,追杨九安,江怡宁无疑是最强有力的助攻,求人家帮忙自然应该拿出一点诚意。
“所以要选一个唱摇滚的女歌手,还必须发行过大热歌曲,有这样的人吗?”
他拄着额头,思考良久,突然反手给了自己一记耳光,骂骂咧咧道:“我真煞笔!怎么把她给忘了!”
立即发微讯给江怡宁说明情况。
江怡宁刚脱离海鸥娱乐,暂时抽不出时间,便约了4月5日,也就是下周一见面。
二话不说,连夜谱曲填词,录小样的时候险些没把嗓子唱废。
太难唱了!
一次升调,一次平行大小调互转,bridge部分4拍改3拍,还有几次连续的半音到全音的爬音阶……放在以前,他可以轻松自如地驾驭,但这具身体的硬件终究差了一些,声嘶力竭地强顶上去,唱完只觉得天旋地转,大脑一阵缺氧。
他对这首歌不如对和那样熟悉,只记得旋律和歌词。编曲没有扒过,只知道配器中有大量的弦乐,这几天他会摸索着做出一个版本,等下周一再跟江怡宁的团队讨论,如果李敬民能来指导,那就更好了。
第二天回华影坐班,组里的气氛相当浮躁,除了沈亦泽,就没一个能静下心来码字的。
中午在食堂吃饭,张春林神秘兮兮地说:“听说了吗?咱们公司可能要被悦读收购了!”
徐凤阳唉声叹气:“能没听说嘛?到处都在谈论这事!还是亦泽有先见之明,前天就做了预言,你看他现在,一点儿不慌!”
沈亦泽扒拉两大口饭,一边咀嚼一边含含糊糊地说:“不慌,你们也不用慌——还记得年前我在农场说的话吗?”
张春林双眼放光:“学长,准备好大干一场啦?”
“唔,不瞒你们,顾首席已经答应了。”
“当真?”
徐凤阳惊呼。顾舒身居高位,肯定知道不少内幕,她若准备出走,证明收购一说确有其事。他本来还想留下来观望一阵,一听此事,立即改了主意。
“童叟无欺。”沈亦泽说,“这事我们三个知道就行了,暂时别往外传,咱别给顾首席惹麻烦。”
“这个自然。”
徐凤阳笑道:“那我和春林是不是可以辞职了?”
沈亦泽摆摆手:“不急,等我跟江怡宁谈过再说——对了老徐,注册公司这事我没经验,可能需要你和嫂子带带路。”
他并非生来知之者,开公司对他而言是破天荒头一回,查再多资料,不实践都是纸上谈兵。这种事马虎不得,不懂一定要虚心请教。
赖天歌独自经营公司两三年,虽然农业公司和创意公司不是一回事,但在公司的运营和结构上,总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他原本想请教丁世杰的,相比农业,动画至少沾点边。但转念一想,丁世杰终究是全娱二少爷,他不想让全娱掺和进来。
徐凤阳说:“其实挺麻烦的,你如果想省点事,可以找家代理公司代办。”
沈亦泽笑道:“我不怕麻烦,就想学习学习。”
其实是不放心。反正他很闲,何必为了省这点事而冒不必要的风险?
徐凤阳笑道:“自己跑也行,我和你嫂子就是自己跑的。要不周末跟我去农场?”
“不了,周末我打算把注册地址搞定。”
“行,你嫂子那儿有具体的流程,回头发给你。”
徐凤阳的动作很麻利,晚上就发来了公司注册的具体流程。
沈亦泽刚打开文档,徐凤阳的电话进来。
他接起来:“怎么了,老徐?”
“是我,赖天歌。”
“哦哦,嫂子啊!”
“文件收到了吗?”
“收到了,谢谢嫂子!”
“发给你的这个是责任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不太一样,我跟你说一下区别,你记一记……”
沈亦泽这才想起来,凤歌科技是一家责任有限公司,连他都忽略了这点,赖天歌却还记得,实在是有心了。
他边听边记。
注册的手续比他想得还要繁琐,足足写了两页纸。
“……大概就是这些。国家现在鼓励创业,你把该准备的材料准备好,工商局不会卡你的。顺利的话,半个月到一个月就能领到执照,之后刻章、开户、签三方、核定税种就比较简单了,哦对了,开户记得提前跟银行预约!”
“明白了,谢谢嫂子!”
“客气!有问题随时问我或者老徐,嗯,最好还是问我,一会儿我把我手机号发你。”
挂了电话,很快收到短信。
将赖天歌的手机号存入通讯录,看着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一时有点头大,寻思着要不还是找个代理公司算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立即摇摇头否定掉。
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还怎么当大佬?
不就注个册嘛,干就完事了。
他当即从江南工商局的官网上下载下来一系列表格,把能填的先填了,剩下需要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周一再拿去给江怡宁过目。
周末跑河西CBD转了一圈,把招租的写字楼看了个遍。
他打算租半层给编剧办公,顺便用于注册,500平左右,年租金加上物业管理费差不多100万。
他的存款才刚过1000万,租个写字楼就要花掉十分之一,关键这还仅仅是给编剧的。
编剧好打发,一个工位一台电脑就够了,而音乐人,呵,没有录音棚,没有练习室,谁要跟你签约啊!
好在有江怡宁这个大腿,场地也好,设备也罢,怡宁工作室里一应俱全。音乐相关的活动可以放在工作室进行,写字楼挂个牌就行,等以后规模起来,再做计较。
周一。
准备好所有材料,下班后径直赶往怡宁工作室。
去之前跟赖天歌就股权架构的问题讨论过,也咨询过资深的公司律师,给出的建议都是采取“核心创始人+联合创始人”的模式,也就是保证核心创始人的股权比例远远高于其他人,占到三分之二以上。
但创业之初,以顾舒和江怡宁的业务能力和在各自领域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必将远远大过他,倘若股权分配过于悬殊,未必能够令人信服。
听了沈亦泽的顾虑,赖天歌提议说:“那就由你们三人均分一部分股权,剩下的预留出来由你代持。”
“总之你一定要掌握多数股份的支配权,不是说信不过她们,而是公司成立之初,很多决策由你一个人拍板要比三个人商量来得高效。江怡宁开工作室的,她肯定能够理解。”
文娱业的幕后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