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壶七公点头。
“这个?”战天风搔头:“是件什么宝贝吧,价值连城,不对,无价之宝。”
“确实是件宝贝,确实是无价之宝贝,不过你小子一定想的是什么东西,错了,不是什么东西。”壶七公摇头,略停一停才道:“那是一个人。”
“一个人?”战天风愕然。
“是,一个人,一个女孩子,一个天下最美最善良最漫柔最好的女孩子。”
他一连用了好几个最,战天风差一点就要冲口笑出来,不过立即醒悟这会儿可笑不得,也不吱声,静听壶七公说。
“她叫沈芸。”好一会儿,壶七公才又开口,声音悠远:“是金枪沈家的千金。”
“金枪沈家。”战天风凝眉,这大半年他和壶七公**江湖,江湖上的事知道得不少,却想不起有个什么金枪沈家。
“现在不行了。”壶七公摇摇头:“但在四十年前,金枪沈家还是值得我走一转的。”
战天风知道,在壶七公嘴里,对一个门派的最高评价,就是值得他去走一转,沈家即值得他去走一转,那么当年的声势一定差不了,便在嘴里“哦”了一声。
“那天晚上月光上来得很迟,我摸到沈家去,恰好碰上沈芸在后花园拜月。”壶七公的语调越发悠远:“她拜完了,抬起头来,月光刚好从云中出来,照着她的脸,我一眼看到,眼睛突然就花了一下,整个人就象给人点了穴,又好象突然中风了,再不能动弹。”
他形容得很怪,但战天风却没有笑,不知如何他就想起了初见苏晨时的那一眼,他可以肯定,壶七公当时的感觉,和他初见苏晨那一眼时的感觉一定是一样的。
“我完全呆住了,再不能动弹,就那么看着她拜月,一直到她拜月回房了好久,我才知道动,脸上却是湿漉漉的,一摸才知道头发眉毛都给露水打湿了。”
“你老是一见钟情了。”战天风笑:“后来呢。”
“是一见钟情,就是这话。”壶七公点头,轻轻叹了口气,道:“后来我就天天去啊,躲在一边偷看她,听她说话,她的每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让我着迷,每一句话都象是天外仙音,慢慢的,她的一切我都清楚了,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一清二楚,她最喜欢吃话梅,笑起来脸上会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她不喜欢用熏衣香,喜欢百花集吴家老字号的胭脂,她想问题的时候,总喜欢用右手的食指点着下巴的地方——。”
他絮絮的说着,却直把战天风听得目瞪口呆,心下嘀咕:“老偷儿看得还真细,我和晨姐缠了这么久,晨姐到底喜欢什么,我却是真不知道呢。”
“后来呢。”战天风问,他想说后来你就把她偷出来了,不过这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我明白了她的喜好,就每天想办法讨她的欢心,她特别喜欢听鸟叫,晨起百鸟的叫声,晚间夜莺的叫声,不过当时是秋天了,许多鸟都走了,我便去买了许多鸟来,早上挂在她窗外的树上,晚上就放在她窗子下面,吴家老字号的胭脂其实有两种,一种是贡品,不卖的,我就去偷了来,偷偷替她换上,她喜欢的话梅以梅州陈家的最好,我过几天就给她弄一大包来,她爱花,但她后花园里的花没几品好的,我就给她找了很多来,春天来的时候,百花盛开,她在花间咯咯的笑,那一刻,她开心,我比她更开心——。”<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