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小山村,为了应付盗贼的袭击,都修有紧急避险的地窖。这一家的地窖位置比较特殊,就在主卧的床下,掀起一块木板,就能看到下面黑不见底的地洞。十几个人,有五个下到了这里,其他人,则另找地方隐藏。地下阴湿,又冷又潮,人一下去,就觉得一股腐臭味道扑面而来,呛的全生老六脑子一片迷糊。
透骨的寒,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剑,刺破他身上的棉袍,在他的伤口上搅动着。在那片刻之间,他仿佛灵魂已经离了体,冲出地窖升空而去,低头可以看到,自己这几个人,就那么蜷缩拥挤在一起,仿佛是阴沟里的老鼠,等待着夜幕降临,才敢出来觅食。
他的脑袋昏昏沉沉,虽然不能睡,但是也不清醒。直到上面的说话声传下来,才把他从这种混沌的状态中惊醒。
“郭剑为人精细,你们不要被他看出破绽。不管怎么说,他的力量依旧最强,你们要小心保全自身。”
“多谢大帅恩典,从前金到现在,我们打交道的人不少,像您这样体恤我们下面人的,真不多见。我们今后,就跟着您干了,您只管放心,他没防范我们,要说抓他或许谈不到,但是输送情报,传递消息,万无一失。可惜,这次我们在羌白留的人太少,否则,就把杨玉竹抓起来,献给大帅享用。”
全生老六的心猛的一紧,这个声音他非常熟悉,这是……?他,居然是官府在自己一方的卧底?听对答,上面的,竟然是这次鲁军的最高指挥官,那个刀客的噩梦,赵冠侯?
其他几个人,显然也听到了这番对话,只是他们都是积年老贼,经验丰富,互相用手堵住同伴的嘴,避免其发出声音,惊动了上头。
只听上面,又传来赵冠侯的声音
“别说那些没用的,我交办的事,用心做好,就自然有你们的好处。否则的话,甘军的下场,你们想必也看到了。不管你们多厉害,比起两万甘军马队来,也未必强到哪去,我消灭他们只用一小时,你们自己掂量着,是不是对手。”
“大帅见教的是,小的自知罪孽深重,不敢再冒犯大帅虎威。大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高抬贵手,饶小的们这一回。小的发誓,一定要将功补过,从今天开始,大帅要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赴汤蹈火,再所不辞!就算是杀掉郭剑,也没问题!”
全生老六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个人要杀郭剑,并非是大话,郭视其为手足,若是有心行刺,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
却听赵冠侯道:“我不用你杀人,再说,杀一个郭剑,又算的了什么?我可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们不是要五路救国君来攻我鲁军么,我就要跟他们见一仗,看看到底是鲁军厉害,还是救国君厉害。你们……做好自己的本分,按我的命令行事。还有,郭剑为人精细,别被他看出破绽,坏我的大局。”
“不会。这一点绝不会,郭剑又怎么能知道,我们的事?”
孬种!
全生老六的火气撞到了头顶,真恨不得现在跳出去,和叛徒拼了。不过……不能卤莽。他想起杨玉竹常笑着说自己是李逵,那样子美丽的让人无法自拔,却也知道,她是在点醒自己,遇事要冷静。活着,自己必须活着,活着回去,见到郭大哥,揭露这个人的嘴脸!
上面,似乎有了什么动静,随即是赵冠侯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没……没啥意思,一点心意,大帅笑纳。咱知道,这点东西拿不出手,大帅也看不上,就是小的们,送点小玩意给少爷小姐们,还有各位太太,让各位太太留着玩的。咱们弟兄真的冤枉啊,那洋人,不是我们杀的,真不是!我敢对天发誓,碰洋人一根手指头,让我天打雷劈!咱也不求大富大贵,只求混个安守田园,做个富家翁。只要大帅饶咱一命,小人将来,一定有一份好心,报答大帅大恩大德!”
“好阔啊,见面礼就是这么多,看来我倒是不好推辞了。那好,我就先替她们收着,至于你们的所求,我尽力而为,大总统那里能否答应,我可做不了主。”
“大帅在总统面前一言九鼎,只要您点头,就一定行的通。”
两人又说了几句,来人似乎发现了什么,笑着说道:“天不早了,大帅趁早歇着,小人告辞,还要去追郭剑的队伍呢。”
“按我给你的路线走,能保证你的安全,乱走的话,留神脑袋!”
房间里,重又寂静下来,地窖内的全生老六,因为这一吓,大脑反倒是清醒了。这人居然反水,还勾结了赵冠侯,事态有些严重。这个狗东西,他怎么还睡在这,你是大帅,应该睡在军营里啊。他在这里睡一晚,自己可又怎么走?
他疑惑之中,房间里,忽然又响起一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声音
“大帅,天色不早,您也该歇着了。今天一天,看把您累的不轻,我服侍您躺下,这里要什么没什么,也做不了什么像样的吃的,我给您熬了点粥,您尝一尝。”
佩萱!全生老六,几乎把这个名字喊出来,她怎么会在这?这种地方,哪是她这种娇滴滴的大姑娘该来的。他张开嘴,身边一个弟兄的手,却已经适时的堵住了他的嘴,没让他喊出声来。
上面,则是赵冠侯的声音“我本来就是武人,这种场面很习惯,你这种水做的人儿,才是真的受不了这种苦吧?我早就说过了,要你不要跟我来,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等回了商南,就不要再来了。过来,看看这些东西你喜欢什么,我送给你。”
“不……这是送给……送给大帅夫人的,我不配。”
“我让你拿,你就可以拿。”
“那我也不拿!我拿完了,你就要赶我走,是不是?我不会上这个当,就算你打我骂我,我也不会走,我……我跟你的那个卫队长说了,我今晚上留下伺候你。再说,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个人睡觉,我害怕……”
“我今天杀了不少人,正是躁的时候,能现在不碰你,已经很难了。你很漂亮,男人见了你会动心是常事。我跟大总统的关系,你是知道的,就算碰了你然后一走了之,你家也动不了我。之所以不动,是念着这段日子在你家,很承你的情。可你如果还不走,会发生什么,自己心里有数。”
“走啊,快走啊!”全生老六的嘴被堵着,手拼命的攥紧成拳,伤口又迸裂开,血又流出来,可是他已经感觉不到疼,心里,脑里,只剩了一个佩萱。
那还是在十年前,那时的佩萱,还是个几岁的小丫头,跟着身为羌白大户的爹,在外头放赈。于刘老爷来说,这种放赈微不足道,可以在年前为自己换几声称赞,还能给药铺打出名号,如此而已。可是对于当时的全生老六来说,这就是一次活命的机会。
他当时年纪也不大,十二三岁的少年,根本抢不过成年难民,有限的粥轮不到他,就被分光了。他懊丧的从粥棚前走开时,佩萱叫住了他,她难得见到一个年纪相近的难民,或是好奇,或是善心,总之,是她亲手给了全生老六一个馍。
虽然从头到尾,女孩没对老六说一句话,但他依旧牢牢记住了这个姑娘,这个他的救命恩人。雪白的脸蛋,白嫩嫩的手,和那纯洁的笑容,全都如烙印般,记在他的心里。
后来他入了会,成了刀客,有了自己的兄弟,也了解到了这个女孩的信息。不知道多少次,他悄悄来到刘家附近,观察着刘佩萱。长成大姑娘的刘佩萱,越发像一个仙女,那么纯洁,那么美丽,笑的是那么甜,那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