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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剑仙(1 / 2)

 “杖杀。”

两个冷酷的字眼令秦长歌眉梢微微跳了跳。

萧玦,你,真的变了。

昔年那个暴烈却善良的少年,曾于大军开拔之中,路遇流离失所哀哭于道旁的老人,省下自己的干粮,匆匆塞进对方怀里,自己咕嘟嘟灌一气凉水,大笑着跃上马去,扬鞭道:“虽说乱世人命不如狗,总该挣扎着活下去--老人家,等着我们平定山河,还你安好家园!”

那时的萧玦,何等的英风豪烈,恣意戎马?少年意气,光华万丈,明亮如仙子手中天镜,映照得出世间一切魑魅鬼蜮,阴沉暗昧,如天神般降世而来,光漫天地。

曾几何时,那光华虽仍在,却利如刀锋,出必伤人呢?

很多很多年前,曾有相爱的人,恣意纵马,和声高歌,于黄沙染血之境,傲然前行,彼时天地一色,万象寥廓,原野生发郁郁青草,而相视的眼波,胜过千万年月光牵萦。

是否美好通透如琉璃,终究不可于这污浊尘世长留?

而人间的污尘滚滚,终遮没了少年的清明眼眸?

侍卫的手,已将触及秦长歌肩膊。

按住欲待跳脚的儿子,秦长歌并不抗拒侍卫,微笑不改,抬头直视萧玦。

“陛下,惊驾当杖杀,可是,您惊了吗?”

萧玦抬起一边眉毛。

“我西梁以武力开国,陛下乃马上天子,征战四野,万军辟易,是白骨丛,赤血渊中走出的真龙之主,素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交于睫而目不瞬,若区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婢幼乞,便能让我西梁之主受惊,传出去,怕于陛下威名有损,奴婢贱命,死不足惜,但万万不敢因此一事,有堕陛下赫赫英名,令环伺诸国,心生轻我之心。”

言毕,恭谨伏地,秦长歌头也不抬。

萧玦默默不语,注视秦长歌,目光流动似正午烈日,熠熠光芒令人无法直视,文昌一直注视着这对相见不识的曾经的恩爱夫妻,神情微有悲凉之意,此时亦轻轻道:“陛下,佛门善地,还请勿染无辜鲜血。”

那个血字犹在舌尖盘旋。

一声鹤唳般的清鸣,穿越层云。

一道雪色长练,突然自天际升起。

几乎在升起的那刹那,那耀眼无伦的光色刚刚抵达人们眼眸,那长练已化为滚滚光柱已到了近前。

如雪剑光。

烂漫如华锦,富丽如春色的剑光。

一剑可动山岳,华丽惊艳如苍蓝天穹摇曳过的流星般辉煌闪亮的剑光。

剑光似天瓢倾泻,无遮无拦,势不可当风卷雷啸的泼向萧玦。

那一霎萧玦整个人都笼罩在华光无伦的剑气中。

惊呼奔跑声里,秦长歌手指抠紧了地面。

“鹤唳九霄层云,剑动一山春色”。

“光华剑”

“剑仙”

上官清浔!

这位成名垂三十年,昔年名动天下,如今本应逍遥烟霞之外,隐居蓬莱之洲的一代剑仙,如何会在隐匿仙踪数十年后,突然现身于此地?

谁能令这睥睨天下,据说性情极为高傲的一代绝世剑客再践红尘?

秦长歌在这一刹间转过无数念头。

救,还是不救?

剑仙生平有怪癖,不在认识他的人面前杀人。

而秦长歌,昔年曾经和他见过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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