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都市言情>超级易脑> 第四十八章 专利费!一亿!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十八章 专利费!一亿!(1 / 2)

 几天来,天翔渔业公司的人都在忙碌,邵翔这个公司老板当然也没闲着。()

上官欣婷和唐雁要军训四天半,中午也不回来,所以易云一连几个白天都在公司里和何不易商量着公司的发展规划问题。

11月17日这天中午,邵翔终于将一切计划整理好,就要返回清风居。

这时,何不易拉住了他:“老板!专利费下来了,你上网接收下吧!”

“专利费?什么专利费?”邵翔愣住了,他可不记得自己申请了什么专利。

见邵翔露出疑惑的表情,何不易赶紧解释:“是上次的星能发动机!按照咱们全球专利划分,你那星能发动机属于星元六代专利,整整超越了现在最新发动机的三代。而依照咱们国家的专利法,你那星能发动机技术转让给国家后,可以获得至少一亿星币!”

“啊?怎么这么多?”邵翔惊呼出声。

“这还多?还少呢!”何不易不屑地摇摇头,“要不是你从天风基地那里弄走了天翔一号和1000万星币,被军方分了红,这个专利费至少可以拿三亿!”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何不易详详细细地将《华夏国发明创造法》解释给邵翔听。

古代的华夏由于在数学、天文学、医学、农学及航海学等科技范畴内各学科中的建树,被誉为“发明与发现的国度”。

纵观这些在世界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的发明,是非凡的创造力与缜密思维方式的结晶,并体现出很大的实用性与针对性。从造纸术到印刷术,从割圆术到约密率,从指南针到郑和宝船等等,均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

古代,尤其是唐朝之前,华夏民族都是习惯于“全民化创造”的民族,并没有什么太明确的类似于“专利法”的明文规定,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发明之后就公布于乡邻之间,让大家一同享受便利并进一步进行研究,那时也是中国科技发明最鼎盛的时期。

也不知何时起,“门户偏见”“传男不传女”等现象在华夏滋生,导致一些科技发明和能工巧技成为了“私有之物”或者随着发明者的去世而失传。同时因为科技过于繁荣、国力过于强盛,使得古代华夏民族开始偏安一隅,加之思想文化的特点,对于那些科技发明和能工巧技等,没有及时进行更一步的拓展,从而逐渐落后于西方。

公元末日前,是一个盗版横行华夏的时代,很多发明创造者因为其发明创造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连生活都无法维持,而有些发明者,包括一些小说家,因为要承担“自产自销”的昂贵费用而使得许多好的创意而夭折。

如今的华夏国,以史为鉴,吸取了过去的经验与教训,在三十年前制定了新的《华夏国发明创造法》。

《华夏国发明创造法》明确规定,华夏国星历80年之前的所有发明创造皆归国有,为全民共享。

对于星历80年之后的发明创造,皆划分等级并规定了发明保护限制。凡发明之技术等级和当前科技同一水平的,保护期一律为五年,而超越了当前科技一代的,保护期为十年,超越了当前科技二代以上的,保护期为十五年以上。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