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泽看了眼地图,决定乖乖地贴着公路线走。
虽然被狼吃掉也是种死法,但他觉得还没溜达够。
如果在野地里,面对面和一头狼对上,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
但万一碰见的是一群呢?
在食物稀少的季节,狼也喜欢结群,集体搞定一些大动物,比方说野化的家猪。
对付起他一个细皮嫩肉的人类,就更方便了。
再万一狼出现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呢?
身为处处受限的重大突变携带者,他既不想受到额外的照顾,也不愿受到额外的束缚,所以觉得死亡是好归宿。
然而,死前旅行得够远,他才觉得够本。
虽然他的人生没什么用,可也不想随便浪费了。
再次上路,兰泽不再避着人。
一路听着歌,记着日记,徒步旅行的日子,每一天都挺有意思的。
很可惜远方的终点,就是人生的终点。说不上还有什么意义。
一路上,他穿过服务区和小镇。
狼没碰见过一条。狗倒是遇见过几次,还都是有主人的。遇见最多的,还是各色人类。
每个小镇里都有讨厌大城市的人定居。
居民里,除了没有孩子,青壮年和老人都有,人人面带闲适与舒畅。看得兰泽心生羡慕,只恨自己带着多余的突变,人生不得自由。
小镇是有公房可以申请的,申请条件很简单——有正当工作。
找个正常工作,对他来说有点难。
领救济的各种无业人口,只能集中在大城市里。享受福利的同时,也经受人身管理。
从生活成本来说,当然是小镇更高了。
各种设施,各种部门都要配齐,而只服务于少量人口。真是挺奢侈的。
兰泽走在公路边,也遇见过其他的步行者。
大部分是在假期出来玩的人,背着巨大的包,走一小段路就要停下来,找地方野餐。悠哉得很。
少部分看上去和他一样,是搞野外生存的。
特征都很明显,一个个头发乱七八糟,脸色经过风吹日晒,一片焦黑里面带着一抹红。
不分男女,他们以这种脸色为荣。
见到过几个跑户外找罪受的野外生存爱好者之后,兰泽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显眼。
还有一次,他迎面遇到过行僧。
一长列灰扑扑的僧人,背着铺盖,戴着御寒的兜帽,排着队在公路边上安静地走过。
不论任何时代,只要世界上还存在未知,人类心中对未知的敬畏就不会止息。
敬畏还在,迷信就不可能消亡。或者说,信仰这种东西,将永远伴随人类文明的始终。
所有宗教中,最无信仰的,是道教与佛教禅宗,道教信道,禅宗信因果,对世界持不可知论。
然而,认定世界的真相,超过人类的认识能力,这种坚定,未尝不是一种信仰。
反之,相信科学终归能够解释世上一切,也未尝不是另一种迷信。
现实世界中的科学,还远远不能解释世上一切。未来,是难以预测的;无限,是不可穷尽的。
宇宙之大,只有大脑构造出的数学模型,能够依靠有限的观测数据近似描摹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