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翟红兴看到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庞,即便上面画了左一道右一道的绿色条纹,不太好辨认面目,可当两人视线一接触,瞧见那一双精芒毕露的眸子,翟红兴立刻咬牙狠声道:“赵凤声!”
迷彩装,迷彩帽,还从三妮那抢来了绿色口红,赵凤声用最短的时间捣鼓出野战军人形象,为的就是达到潜伏和隐蔽,可能有的人认为迷彩装扮一无是处,但在摄像头和草丛以及庄稼地里,绿色迷彩装确实能做到最大隐形效果。从而起到今天绕了一大圈子的目的——擒贼先擒王。
赵凤声没啥大本事,可他喜欢谋而后动,在敌我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想了半天,只想出一个操作性难度极大的框架。先让奉先正面吸引火力,迫使黎桨跟楚巨蛮双双出战,这样翟红兴的身边失去了战力值远高于自己的存在,得手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机关算尽这四个字或许不是褒义词汇,但起码让赵凤声成功接近了翟红兴。
赵凤声用出了吃奶放屁打呼噜的力气,速度一快再快,眼看手腕就要触及翟红兴臂膀,不由自主挑起嘴角。
这位省城大佬虽然威名远扬,但从没人提起过他战斗力如何如何,豢养了一批甘心为他卖命的死士,自然不用亲自动手。不过从个别人谈论起翟红兴的履历,没人说过他是位练家子,普通人的力量和敏捷性而已,赵凤声有十足把握将他擒住。
手指搭上西装边缘,赵凤声甚至接触到高档衣物特有的质感。
没等他暗喜,余光察觉到黝黑鞋面渐渐扩大。
一股凌冽劲风直奔面门而来。
进,势必会被皮鞋踢成满面桃花开,严重点还会造成昏厥,等到失去反抗能力的时候,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翟红兴会把他大卸八块。
退,前功尽弃,说不定还会把奉先给害了。
拼了!
赵凤声这辈子缺钱缺心眼缺气魄,可从来没缺乏过破釜沉舟的勇气,右手成掌,准备硬接力道十足的一脚,身体前探,左手毫不犹豫继续前伸。
嗤拉。
砰!
两种声音不约而同响起。
赵凤声握着一块破布急速爆退,右臂传来剧烈疼痛和麻痹感,直到退到正屋墙面,才止住颓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翟红兴被一抓弄了一个趔趄,险些栽到在地,旁边的阿春急忙将主子扶起,眼神阴鸷道:“臭小子,真是阴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