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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自主生产经营(2 / 2)

镇南侯在一旁接过话来说道:“不知小兄弟可有什么良策?”

陈元轻踱几步,沉默不语,二人在一旁也未出声打扰。

半晌。

陈元抬头看着面前的二人说道:“倒是有一个办法,就是不知道可不可行。”

“陈兄弟但说无妨。”

陈元捡起一根树枝,蹲下在地上一边画一边说道:“据我所知,目前岭南一共涌入八千多灾民,不知道这八千多人,有多少户?”

宋仁杰不假思索的回道:“经过安置清点,一共有三千五百多户。”

三千五百多户?

陈元被这个比例吓了一跳,合着两个人就是一户了啊。

宋仁杰解释道:“朝廷征调的民夫,大都是每家每户的青年壮汉,妇孺老幼皆不在此列。

因此,大都是一个人归纳为一户,也有一部分是有血缘的兄弟子侄关系,也被我归纳为一户。”

陈元点点头,也是,总不能两个互相不认识的大老爷们归纳为一户吧,那也不现实。

“大哥日前已经下令,待灾民安置好以后,允许他们将父母妻儿接过来一同居住。”

陈元问道:“如此说来,届时起码将增加至两万多人,但是三千五百多户这是固定的对吧。”

“那是当然。”

陈元心中大概有数了:“这样,这三千五百户可以将他们单独划为一个小型的城镇,这样便于管理。

到时候,这开垦出来的耕地,由宋家直接或者派人间接管理,让这三千五百户家庭为单位,去进行承包。”

均田制随着隋朝的大一统已经开始逐渐没落。

因为没有了战争,都和平了,人口激增,那么能够分配的土地自然就少了。

所以才开始逐渐流行的府兵制,但是不管哪一种制度,里面有一点需要注意,这些土地,都是国家分配的。

按照隋朝的义仓制度,用这国家分配的土地收获的粮食,按照上中下三等税。

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给义仓交粮。

“承包?”

镇南侯与宋仁杰抓住了一个莫名的词汇,二人对望一眼,均看到了彼此眼中的迷茫。

“哦,简单点说,就是这些耕地归宋家管,按照每户的人数多少或者劳动力多少来划分给他们,让这三千五百户百姓去自主生产经营。”

也不管他们懂不懂什么叫自主生产经营,陈元也懒得给他们解释了,反正自己又不是来做文化传播大使的。

陈元用树枝一边画一边继续说道:“其自主生产经营的收入,除了按照合同上规定的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收之外,全部归于农户自己。”

镇南侯两兄弟再次对望一眼,虽然还是不太明白陈元口中的这些新鲜词汇,但是也能大概的明白其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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