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玄幻魔法>绝世帝仙> 第二百三十一章 凶兽、神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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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凶兽、神兽(2 / 2)

公子没事就好,虚无继续回去修炼了!”

说罢,虚无便消失在了圣兽塔中。

路童一招手,穷奇‘逗乐’瞬间缩小了身形,也回到了路童体内的圣兽塔中。

玲珑见那只穷奇被路童收入体内后,

这才敢从路童身后转到路童前面。

她惊魂未定的靠在路童的怀里,说道:

“相公,咱们回家吧!”

“走,回家,事儿全都办完了,也该喘口气了。”

书中暗表,穷奇可不是一般的凶兽,他在上古凶兽的排名在第二位。

他是不会随便就认主的。

穷奇的祖上乃是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之孙,死后的一股怨气化生而来的。

所以穷奇乃祖巫的后代。

而之所以他会认路童为主,

就因为路童手上的那枚通灵宝戒中,拥有的一缕祖巫之精血。

就是在路童戴上后,融入到路童身体里的那缕神秘的黑色液体。

路童的身上,也就因此获得了祖巫的精血。

而正是因为这缕祖巫的精血,路童才有了通灵的能力。

所以当路童让穷奇认主时,

逗乐便把路童当成同一族类。

他完全没有拒绝。

而为何这枚骷髅骨戒戴在越王的手上那么多年,

祖巫的精血却没有进入到他的体内。

而一但到了路童手上,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它呢?

请大家继续往后看,到后来自然就会真像大白了。

无忧无虑酒馆的后堂。

房间里的木床上,南宫玲珑此时已瘫软在路童的身上。

经过刚才在路童身上不停的纵横驰骋,尽情的嘶喊后,

玲珑心满意足的微微的合上了眼睛,她在大口的喘息着……

路童用床边准备好的香帕,给玲珑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珠。

等玲珑平静下来后,

路童在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拿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并把它举在玲珑的眼前。

“这是枚高阶的储物戒指。

送给你的!”

玲珑起身拿起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看到它时,那双刚才已经迷离的大眼睛,突然间又放出了光芒。

“太漂亮了。

谢谢相公!

我马上将其认主。”

“这还有一百块中阶五行灵石,也给你。

有了这些灵石,你也不用开酒馆了。

我们置一处大的府邸,

然后潜心修炼,达鬼仙之大成,得无限之寿元。

以便你我二人今后,可双宿双飞,永生永世。”

最后那句话,玲珑听进去了。

“夫君,我都听你的。”

“本来我打算把那只穷奇送你做宠物的。

我不在你身边时可以陪着你,没想到你会如此的惧怕它。”

“我可不要!

看见它我都胆战心惊的,你自己留着吧。”

“好吧!

过两天我就回幽冥山庄复命。

这几天咱们就把酒馆处理掉。”

“嗯嗯。”

几天后,酒馆就卖掉了。

两千两银子。

买酒馆的是组头刘玮。

刘玮的巡逻队组头的活儿,也辞职不干了。

谁都不想成天去给别人卖命。

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得魂飞魄散了。

都想自己过两天快活的小日子。

和刘玮交接完酒肆之后,路童便带着玲珑,乘着飞升台来到了神荼城。

玲珑来到冥界后,十余来年一直都在渡口镇的无忧无虑酒馆中劳作。

从来没有来过神荼城。

进城之后,玲珑被这里的繁华和喧闹给吸引住了。

路童和玲珑找了一家这里最大的客栈住下。

然后就是路童陪着玲珑一起出去,在城里到处游玩。

同时也是到各处去看看,哪里有准备出售的房子。

这是玲珑第一次跟路童出来到大城市里玩。

两人在神荼城里转悠了半多个月。

路童看出,玲珑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出来,到处吃美食,看美景的这种生活。

所以也就多陪了她些日子。

这期间,他们在城主府附近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处豪华府邸。

五块五行中阶灵石的价格。

这已经是天价了。

所有的家具和日常用品,乃至仆从杂役都被路童留了下来。

买下府邸的三日后,

路童和玲珑就从客栈就搬到了这里。

此时府邸大门口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上了‘路宅’二字。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路童就前往幽冥山庄复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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