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有更好的办法!一个想法从劳文森的心里跑了出来。
劳文森巨力一拳锤了地面,溅起大量烟尘,身影瞬间消失在了烟尘之中。灵视毕竟不是透视,不知道对面搞什么鬼,贝克眉头微皱,持枪以待。
一个身影从烟尘中冲了出来,正面突破!?贝克立刻抬枪射击。在抬枪的射击的时候,贝克心里感觉有些不对劲,灵觉提升到最高,知道对方肯定做了什么,等待对方的后手,论作战经验,他可不是雏。
对方和之前一样,快速闪躲,周旋进攻,不过速度却慢了几分。这一个弹夹,贝克打中他十二发,对方的恢复速度也慢了,子弹被排除体外后,伤口却还在滴血,没有立刻愈合。
这是?贝克心中刚有明了,一个身影静悄悄已经欺身到了贝克近前,一条碧绿瞳孔的巨狼张开大口,朝着贝克的喉咙要去。
“干得好,分身之狼,咬死这个只会用武器的家伙。”劳文森刚开口夸了两句,立刻就住嘴了,只见贝克一拳打在了分身之狼的下颚上,将这个有成人高的巨狼砸飞了出去,下颚也变得粉碎。
“你是贝克!”完全恢复理智的劳文森这才认出面前的人是谁,之前的他都没有正眼去辨别面前的人是谁,只有杀戮的想法。
昨天晚上他才知道贝克不是一般的人,有着某种特殊的力量,至少身上有一身怪力,力气还在那个连子弹都能硬抗的小混混头头亚巴之上,怯退的想法立刻生了起来,贝克比自己知道的还要古怪。
怨恨的看了贝克一眼,劳文森刚要逃,贝克却不给他机会了,换上最后一个弹夹,瞄准他的要害就是一顿速射。
受了不小的伤还没恢复,加上反应速度大降的劳文森根本躲避不及,这一次二十发子弹全部打中了他的要害之上,毫无悬念的干掉了这个家伙。
但是,那种不爽的感觉还没消失,即使面前之人的魂光已经消失了,但是贝克还没有放松下来,掩护着艾妮,防备着周围。
不好!让他逃了!贝克这才想到,刚才那个被自己打飞的巨狼不见了,这一人一狼应该是一体的,杀了其中任何一个,都只是干掉他一半,只要另一半跑了就能活了。
还真是有你的,看着地上的尸体,贝克不禁自语道:“这人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
“他是劳文森。”目睹了这一场战斗的艾妮,压下了吃惊的表情,提醒贝克道。
“他是劳文森?”这下贝克是真的吃惊了,昨晚还是一个连帮派都没加入的小混混,今天就变成一个嗜血的超凡高手了?发生了什么事?总感觉不简单。
很快洛伊丝赶到了这里,告诉了全案的过程,有个觉醒法力的家伙,在斗殴中杀了近十个杀猪贩,那个家伙就是贝克的同学劳文森。
看着地上嫌犯的尸体,众人心情越发凝重,能像壁虎一样断尾求生的家伙,实在有些难追捕。
平斯小镇混混的某个聚集地,每个混混同样在摸着脑袋,不仅因为脑袋上确实有个包,更因为他们一直玩弄的新人劳文森,居然在今天一人杀了一帮杀猪贩,让他们有些抓狂。这样凶悍的劳文森,把他们吓得全都聚在了一起,这样才有些安全感,殊不知他们早就被盯上了。
不远处的民房内,本镇内的另一个超凡小队,代号‘金雕’的小队,在从隔壁小队那里得知了那个逃犯的信息,是刚觉醒的小混混汤德森,有强化、自愈、分身巨狼的能力,就全员集中在了这里。
“队长,为什么带我们来这里?那个小混混还没有正式加入这个帮派,守在这里是为了什么?”一名队员对着自己的队长发出了疑问,隔壁小队已经立了功,他们这些队员有点急。
“是啊,队长,我们刚从隔壁小队得到逃犯的消息,你就带我们来这里了,难道和对方的血脉能力有关吗?”怀阿特·佩夫林知道队长不是蠢货,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等待也是无聊,队长汤德森·奥霍奇对于队员的疑惑开始解惑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那个血脉能力叫做‘煌血之狼’,一种非常非常稀少的古兽血脉能力,没有多少人知道这种血脉的存在。
这种血脉能力非常强悍,接近顶级血脉能力,却有着致命的缺陷,就是负面情绪和欲望会无限放大,而且还非常骄傲。在给我们的资料中可以得知,这帮小混混曾经欺负过他,只要他稍微回忆到一点过去,哪怕触景生情,生出一丁点委屈和愤怒,就会被放大无数倍。他一定会回来复仇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煌血之狼又叫饮血之狼,狼,都是非常记仇的。”
队员们听了之后都跟着点头,对于队长的见识,众人早已经是五体投地。
果不其然,还没等待多久,一条饥饿的巨狼,就出现在了小混混的聚集地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