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胡慧兰终于憋不住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出去外面透透气了,至少,也该去外面看看村里人有没有开始收割庄稼。
一旦有人开始收割了,那么,她也就得抓紧时间准备准备了。
为了避免村上人瞧不起她,出门前,胡慧兰从箱子底下,将自己结婚时购买的新大红色呢子外套取出来穿在身上,把破烂了的裤子换成了崭新的,在镜子前,把自己的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再在脸上擦上香喷喷的雪花膏。
如此收拾一番,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还不太满意,于是就又将那条花色丝巾取出来围在脖子上。
说起来,这条丝巾也还是她曾在结婚时购买的,那时戴在脖子上担怕被人骂,说她是个**人,因为丝巾这东西看起来花里胡哨的,尤其是在我们未家村上,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个女人可能要去勾引哪个男人了,因此,那时就很少戴,不,几乎是一次都不曾佩戴过,而是,一直压在箱子底下的。
而如今,经历了那件‘玻璃事件’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把它佩戴在自己脖子上了,因为她不想被村上人瞧不起,尤其是,在那件‘玻璃事件’中,她自己觉得村上人已经对她斜眼相见了,而她呢,要想在未家村挺胸抬头地走路,首先,就得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更有气质一些。
再说了,胡慧兰也时常看到村上的一些女的佩戴丝巾。
要说丝巾会触发男人们的想象,可能这已经是在好几年以前的窑洞时期的事情了,而现在,几乎全村人都搬到了平塬上住,时代在变迁,人们的思想、审美意识也都在发生变化,因此,丝巾这东西现在就显得不值一提了,而且,现在都已经很普遍了。
而真正能触发那些男人们想象力的东西,大概要算是最新流行的薄薄的丝袜了。
那玩意儿才是最危险的。
至少,胡慧兰那么认为的。
很快的,胡慧兰将自己从头到脚,细细地打扮好了,然后,她下意识地瞅了瞅未羊,觉得也是时候,应该给他打扮一下了。
“未羊,”胡慧兰霍地朝正在院子里鬼鬼祟祟的未羊大喊一声。
这时候,未羊的两只手中各拿一只空瓶子,其中一只手将瓶口塞进嘴巴里,一忽儿呼呼哈哈,一忽儿哈哈呼呼地把玩着。
未羊身上还依旧穿着他那身脏兮兮的旧衣袍。上面的旧包口衫已经不知缝补了多少次,尤其是衣襟上,层层叠叠的都是补丁,裤子已经脏的不能再脏,裤腿上还破开了一道十厘米长的针线,腿肚子都露出来了。
而且,更加显眼的是,他破了的手指上的血,已经斑斑点点地糊在衣襟上了,乍一看,还以为他是被谁打了一顿似的。
“啊呀呀!”胡慧兰忧愁地叫道,“你瞧你这一身衣袍,你还怎么见人?你想把你的祖宗的脸丢尽吗?”
胡慧兰说着,一边快步走到未羊跟前,一把将他拍灵醒,然后,指着他衣襟上的深色血迹嘟囔道,“嗬!你瞅瞅......”
未羊下意识瞅了瞅自己的衣襟,然后,对着胡慧兰腼腆地笑起来。
“走,跟我回去,”胡慧兰伸出自己已经清洗干净的手,用指尖揪着未羊脏兮兮的衣领,一道走去屋子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