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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普林希斯的故事(上)(2 / 2)

女a:“研究生啊。”

苏哲:“这就是你的素质!”

女a:“你什么意思啊。”

苏哲:“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进行过多的交谈,你们刚刚的对话,我已经录下来了,有声音有画面,像素很好,每个人都会认出来。我将会告你们对我的女朋友进行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我们可以起诉。”

女a:“凭什么,我们又没当着她面说。还有不久说了几句话吗。”

苏哲:“你是法盲吗。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所以懂了吗!你们的公司太藏污纳垢了,连你们这种人都会要,而且又没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帮我转告一下你们的经理,任馨辞职了。”

苏哲还没说完,经理从会议室里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有些愣住了。还是个熟人,以前见过苏哲,他母亲的主治医生。

经理:“怎么来了,苏医生。一会一起吃个饭吧。我还没好好谢谢您呢。”

苏哲:“来接我的女朋友回家,她受了欺负。”

经理看了眼任馨,还以为是这个小女生玻璃心呢,张嘴说:“这个,苏医生这次是任馨做的不好。。。。。。”

苏哲:“我舍不得她受委屈,所以她辞职了。我还是可以养的起她的。还有我将起诉你们公司的这些人,我想知道,我的女朋友拼命工作,练喝酒喝到胃疼,熬夜熬到眼睛肿怎么就成了陪睡上位的了。不瞒您说像您这种公司,我们家有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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