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有云:’射者,仁之道也……“故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弯弓射箭作为考核人才的标准,不仅仅只是一种技艺。
“孔子复周礼”,以能射者为尊,“射”甚至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为贤德的尺度,“修身而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将安能以求饮”。
孟子说:“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在儒家看来,“射”与“仁”、“礼”有着密切的关联,“故事之尽礼乐而数为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射箭完全是一种礼乐教化的方式。
“天子作弓矢威天下,天下盗弓矢以侮天子。”尚武成风的商周时代,弓箭被赋予了深刻的人文内涵,被发展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射礼。
按照《礼记·射义》的解释,射礼不仅选拔一般的人才,即使贵为诸侯,也要通过射礼来选拔。
商周贵族普遍推崇射礼,尤其是大射礼和乡射礼,在当时贵族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此外,射艺还在以“六艺”为主要内容的奴隶主贵族阶级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五射”是指五种射技,依次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和井仪。白矢是箭穿靶子而箭头发白,表明发矢准确而有力;参连是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去,矢矢相属,若连珠之相衔;剡注是说矢发之疾,瞄时短促,上箭即放箭而中;襄尺是臣与君射,臣与君并立,让君一尺而退;井仪是指四矢连贯,皆正中目标。
在周朝官制中,“射人”是一个重要的职务,他们除了掌管射仪之外,重要的人事安排也都由其掌管,并负责祭祀、朝聘、出征、大丧等重要礼仪。即使到了秦汉魏晋和隋朝宋朝,沿袭自“射人”的“仆射”一职仍为诸官之长。
周礼提倡以射观德,由此产生了射礼。“射”字是包括“身”和“寸”。“寸,法度也,亦手也”;“身”即人身,“射礼”就是为了树立人的立身之本和处世之道。弓箭从一种技术被提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并成为一种具有高度审美的礼仪文化。
射礼文化中蕴含着中国传统的封建礼法和强烈的宗法等级,君臣之分,长幼之序,充分体现在隆重的射礼活动中。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射礼分为大射、宾射、燕射和乡射,每一种射礼都有严格礼节要求。
射礼的箭靶一般用布做成,当中以兽皮做成鹄,以射中和射穿为比赛内容,故称“主皮之射”。
孔子以射观德,对“主皮之射”深不以为然,
“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比赛的射手之间力气大小不一样,不必非要射中,更不必要射穿标靶。
礼射注重的是人的品行,射以养德,古老的传统不主张射穿其皮,只要能射中目标即可,甚至稍微偏一点都是可以的。。
“君子无所争,必有,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按照射礼的要求,所谓“不鼓不释”,射箭的人只能在鼓乐配合时射中才能称作“获”。
传统射礼皆射三次,
一射,但取合礼。
二射,始取主皮。或谓射穿其皮,或谓中而不穿。
三射,听鼓乐之节制,则合于乐。
三射以合礼乐为上,主皮次之。
“习射尚功。”即射礼的意义在于练功尚武。
因此,射礼归根到底还是一种尚武文化。
“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乐,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争”。从“射不主皮”到“主皮之射”,后世江河日下,以弓箭为杀人工具,自然追求力道和射穿。
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技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