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从草丛里拔出一棵草,在男人脸上挼了一下,苍白的脸变成暗淡的黄,黄色还不均匀,就跟得了皮肤病一样,再也没有让人惊艳的本钱。
宋赟盯着地上的草看了几眼,眼神变化一下,将草的效果记在心里。
随即紧紧跟在宋时初身后,往山下走去。
回到家里,宋时初开始处理男人的身上的伤口。
刀伤深深浅浅二十四道,愈合留疤的更不在少数,用兑了一点点灵泉水的清水清洗伤口,敷上自己调配的止血药,宋时初视线落在男人手上,这人手形很好看,手指修长,指腹上覆着一层薄薄的茧子,这人来头不简单,不过,在如何不简单,也没有她的来头复杂。
“娘,这个人长的比秀才好看多了,要不你娶了他吧!”宋赟站在一旁,一脸认真的对宋时初建议。
宋时初手一抖,差点将手里热乎乎的汤药洒在男人脸上。
回头看向宋赟:“你说什么?就不怕这个人比秀才还坏。”
宋赟一脸不赞同,开始对宋时初说教起来:“娘,你太单纯了,这世界上哪儿有什么好男人,就算是好男人也不过是没得选择,这人好看,就算坏到肠子里,最起码看脸心情就好了,如果找个丑的,那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宋时初瞪大眼,脸上的肌肉忍不住抽搐起来,儿子竟然是这样的儿子吗?
她还是头一次知道!
难不成跟儿子沟通的太少了。
“那不能不要?”宋时初开始跟宋赟认真交流起来。
宋赟摇头:“娘,我觉得这世界是哪个怕是不会有比这个人更好看的,而且你看他身上的布料,一看就值钱,留在家里不会亏的。”
宋时初彻底无语了,他儿子颜控也就算了,竟然还惦记路人的钱。
没得救了。
把手里煮好的药灌倒男人嘴里,不再理会小孩子的天马行空,拍了拍宋云肩膀:“你在家里守着这人,娘去把山上的痕迹处理一下。”
“哦。”宋赟点头。
宋时初往外走去。雨后的脚步太清晰,男人身上的伤口都还是新鲜的,身后肯定有追杀他的人。
下山太急切,痕迹都没有处理,这是不对的。
除了了脚心很血迹,宋使出找到装着的见手青的背篓,在背篓旁边还有两只兔子,一只灰色的,一只白色的,灰色的可不就是小灰。
至于白色的……宋时初拎起兔子研究一下,是只母兔子。
这年头,兔子都知道谈恋爱了?
宋时初转身就走,理都不理小灰,小灰眼睛发懵,四条腿抱住宋时初的小腿,一副无助可怜又难过的样子。
宋时初拔腿要走,但是小灰是一只喝过灵泉水,吃过空间产出青菜的兔子,力气贼大,用力抱着她的腿就跟千斤坠一样,宋时初无语,将两只兔子拎起来放在背篓里。
“再敢跑就把你清蒸了。”如愿看见小灰瑟瑟发抖的样子,往山下走去。
篱笆院子里。
顾景垣睁开眼睛,入眼的是破旧的房屋,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
“你醒了?渴不渴?饿不饿?”宋赟盯着顾景垣,越来越满意,男人的这双眼睛跟他有些相似,当个后爹,似乎也没有那么让人讨厌。
顾景垣睁眼看见宋赟,目光尤为冷冽,观察一下所处的环境,极为破旧的房子,沙哑的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你是我娘从山里捡回来了,按着我们这里的规矩,以后你就是我娘的男人了。”宋赟对顾景垣十分满意,开始趁着顾景垣没有反对的能力,给顾景垣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