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随着环庆开出了题目,简杰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了内心的狂喜,拿出从诸葛村夫身上舌战群儒时表现的那副名士之风,在厅堂之中缓步走来,用了整整四步,把这首诗给背了出来。简杰老牛逼了,比原作者曹植还少走了一半。
随着简杰背诵完这首诗,整个大厅之中的敌我双方全都惊得目瞪口呆,因为简杰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实在太强了。
即便是刘耷和诸葛村夫都惊讶得合不拢嘴,他们实在没想到简杰居然能过做出这种诗来。可要说简杰是抄的,可是他们都没听说过这诗,更不用说这是现场命题作文,想要抄也不好抄啊!
没错,这是一个命题作文,出题的还是曹操方的使者,这其中自然不可能有什么猫腻,完全是简杰实打实得靠着自己的实力所做的诗歌。
那自然非常恐怖,简杰几乎毫不犹豫得四步成诗,完全没有任何的思索,对他来说,写出如此得诗歌如同是呼吸空气一样简单,这份文采,即便是环庆在那里吹嘘的曹丕兄弟也不一定有。
其次,便是简杰四步做出来的诗歌水平非常高,天才的灵光一闪,便可能抵得上普通人一辈子的苦苦寻觅。作为甚至隐约还在曹操之上的当代第一诗人,曹植当然是不出世的诗歌天才。
即便是在座的诸多文士,拿出大把的时间来仔细研究写作,也未必能够写出这种水平来,自然是对简杰这个诗歌天才佩服得五体投地。
最后,就是这首诗歌隐约还有另外一层深意,似乎在说,曹老板的儿子这么优秀,将来多半要自相残杀,正好对应了环庆刚才吹捧曹氏兄弟各自的才能,暗讽他们兄弟将来会为了争权夺利自相残杀。
而看着惊讶得目瞪口呆的环庆,简杰则是暗呼侥幸。当接到刘耷和诸葛村夫安排的这个任务之后,简杰差点儿臭掉头发。
简杰之前不是没想过当个文抄公来积累名声,但是三国时期的诗歌韵脚和后世还是不太一样,后世的诗歌拿出来也不一定能取得效果。
文学作品有个很大的特点,古代的优秀作品拿到后代依旧优秀,但是后来的文学作品,拿到古代,却很有可能狗屁不通。
简杰所知道的唐诗,有很大一部分是七言诗,而这个年代,七言诗还没能上得了台面,也不知道作为七言鼻祖的曹丕写过《燕歌行》这首七言诗没有。
宋词什么的,那就更不用想了,要知道词这种文学形势,在盛唐之时压根都不是什么高雅艺术,恐怕连现在网文的地位都不及。到了晚唐时期,词才小范围得在蜀地开始流行,最终到了宋朝才开始成为主流文学形式。
至于不讲究韵律和格式的现代诗,那在这个年代的文人之中就是大白话,简而言之就是狗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