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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2 / 2)

“娟,古人说,择日不如撞日。我们还是听雒支书的吧!我家父母早就在催婚了,我们给他们一个惊喜吧!”

“只有一个办法,不说我们登记了。”

“那敢情好!我听你的。娟,Iloveyou(ღ˘⌣˘ღ)”

这是王克志第一次说,我爱你(ღ♡‿♡ღ)。周立娟已然陶醉,一切都是那样顺理成章。登记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

……

清晨,镇民政办。周立娟和王克志在摄影棚端坐着拍了人生第一个标准合影照,照片很快就被印刷出来了。令人感概,恋爱还是没能赶上拍结婚照的速度。王克志与周立娟就算快的了,也用了大概半年时间才实现会师。

秋高气爽,一路绿灯。

王克志把两本结婚证塞进了旅行挎包,被周立娟当场制止,他又取了出来。周立娟持了自己的证,王克志也持了自己证。是啊,这张纸,相当于婚姻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用自己的温度把它捂热起来。

合作社的经营许可证也会有滴。王克志乘胜完成了名称核准预先登记,被告知一周之后取证。不过这才是商事登记的第一步。看来雒家村也只有先上车再补票这一条路可走了。

如果说高粱地摘瓜是胜利会师的话,那么回丈母娘家可称凯旋而归了。这一对新时代知青,驾驶着摩托车,沐浴着晨雾,奔驰在山村的公路上。是喜悦、是兴奋、是高兴、是快乐,是一切表示胜利与收获形容词的总和。

王克志丈母娘家坐落在山顶丘陵地带,靠一山弯里头,院坝外是一口两亩多大的堰塘。堰塘两边是一片开阔的农田,到处是谷草、桔杆,丰收留下的枯黄。屋后是森林和竹林,郁郁葱葱,苍苍茫茫。堰塘里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苍茫的山峦和岸边绿色瓜藤上的淡黄色南瓜和三两枝金黄色南瓜花。鸡犬相闻,风水相合,宜居之地。

这是一座典型川北农家小院,一看就是殷实富有之家。

迎接王克志的首先是一头雄壮的黄色中华田园犬,狮狗子,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后面紧跟着的是,爷爷周文举捡起地上的石头就投掷出去;母亲范玉秀拿起竹竿就追;妹妹周立姗已接近摩托车了。

狮狗子一看是周立娟,立即摇起了尾巴,朝摩托车友好地走来,嘴巴抵近了王克志的裤脚,进而双脚搭上了摩托车。

大家都笑了起来。怪事,这么凶猛的狗一下变得很温顺。王克志居然冲口而出地说道:“狗是不咬女婿娃儿的。”一句话整得大家短暂无语눈_눈。

短暂停顿后,大家才明白过来,又是一片笑声。

这下子,周家可热闹了,杀鸡宰鹅,全盘忙碌起来。爷爷负责杀,母亲和妹妹负责汤和处理。王克志主动参与,跟上节奏,爷爷杀鸡鹅,他去端盆盆;汤的时候,他主动去拔毛。主角的活儿都让他干,他也揽不过来,只能打个下手。不过,主动参与,给自己加分不少。

第一次上丈母娘家门,不能把自己当外人。

爷爷周文举非常喜欢这个周家女婿。立姗更是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哥哥,不停地问这问那。母亲范玉秀自不用说,他说:“我上半年才在佛爷洞求菩萨给立娟送个男朋友,下半年就来了,菩萨真灵验啊!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第一印象,王克志赢得了周家的喜欢。

父亲周国祥是傍晚才回家的。听到狗叫声,王克志跟着狮狗子一同去了右边山口迎接老丈人。可是周国祥不要他接过去背,而是自己快步朝屋里走去,王克志踏着狮狗子摇着尾巴的节奏紧跟在后面。小花篮背篼里有西瓜、哈密瓜、葡萄等水果,还有一大块带腿的猪后座,也叫猪屁股肉,另外有一十斤装塑料壶酒。

这酒是周国祥自酿的,他是兰草渡乡镇酒厂的厂长。

周国祥说:“克志啊,这酒是十年陈酿了。我是从地窖最里头那口缸里打出来的。一般人喝不成,只有县镇领导才搞得成。”

王克志显然已成周家最尊贵的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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