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是一套桌上角色扮演所用的核心规则,大部份的读者们都没有接触过吧。鄙人有幸买到了三宝书(玩家手册、地下城主指南、怪物图鉴)。曾努力钻研给果还是吃不透三成,但书中的设定规则和详细的世界观,使我对奇幻故事领域的见解大有长进。
咳!所以我也算是一名有点D&D常识的玩家。下面的点评如果看不懂,那请参考十二龙骑大大的评论。
鄙人觉得,港湾同胞的魔法设定中,最不平衡的就是“法术记忆格位”的问题。
凡是在被遗忘大陆闯荡过的玩家(指电脑游戏)。一定知道“法师记忆法术格位”是有限制的。每个法师也需要时间淮备魔法。在龙枪三部曲的内容也曾记载。法师把记忆好的法术施展出去后,关于这个法术的所有内容都会从脑海中消失的一干二净。要再使用该法术就要重头背书,然后安神休眠。这叫做魔法准备阶段。
一般所谓施法,是指在需要时所念完最后的咒文,做出手势、付出触媒,让法术发生效果的最终一道手续。
龙城众的高手们或许会问,湾岸大大的设定没必完全要照D&D的规则走,毕竟湾岸是架空的奇幻世界。
但为了求平衡,为了湾岸世界和作者大大作品的平衡!而最初龙枪中所说魔法施放就忘的原因,是诸神为了世界大多部份的生物共同生存平衡而定下的铁则。
如果魔法念完不忘,不用重新准备。湾岸的世界会怎样?其它的不用说,所有的知识份子都去学魔法了,然后魔法师像填鸭一样死啃魔法书。其它职业都不用混了。
「法师像火油,威力无穷但一下字就烧光。」这才是法师法术的合理写照。
在邪神霸权中,我快30级的法师加上各种神器也才有36个法术格位呀!而所谓法师对决,大概在十个魔法间就结束了。不过即使是这样,法师的威力仍是所有职业之最。
术士可以不准备就施法,在D&D中说道,术士的施法是一种本能。术士本身可能流有神的强大血统,甚至是一头龙的变身。林齐不是,德博更沾不上边了。所以术士也不可能。
但可爱的林齐,我记得你打德博大师前不是和女魔头把魔法用光了吗?你和死灵法师对阵时发了不下50个魔法吧。那50个魔法准备起来也要7、8个小时吧。但我只见你在睡大觉。你不会和哈利波特是师兄弟,你实际是用“霍格华玆学院”的施法方法来拖展D&D系统的法术吧?
光明真言和黑暗邪言的对骂……我只能说根本不合理。这些高阶真言一个字就相当一个魔法。如果这些真言的力量来自背后的借力者(神明、恶魔)。那发真言的人就是扩音器(至少也是发声器)。区区肉体(物质化结构,魔像类亦同)绝对不能连续承受纯正的能源流(嗯……实体的电阻太大,会发热然后爆炸吧)。而且真言之所以是真言,那是真言以一个音节就表达完世间无法表达的广义词彙。如正义、慈爱、邪恶、失望等。不用想说可以拆分它再组合成句子。如果林齐为了保护同伴而一定要用光明真言对抗黑暗邪言的话。最多也只可能反覆吟唱一个字节。反正光明和黑暗相抗,一定能找出对立语的。
最后还要说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何魔法师最后的状况是巫妖而不是别的。我认为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魔法师要打破肉体寿命的限制,才有更多的时间研究魔法的奥秘。第二,魔法刻录辐射的伤害。魔法出手,天下我有。但有没人想过,那种各种魔法能量融和所产生的炫丽光采────会不会是有害的辐射线呀!不用说整天在桌前研究的魔法师了,要是战斗法师,防护魔法整天挂在身上。正常人体长时间被魔法微波照射会不会产生病变。另外以身体为目标反覆施展魔法,消去了再补;补完了又加。这种如刻录光盘的动作会不会令肉体细胞变质呢?
本来如果只要成为不死生物的话,吸血鬼比巫妖有型多了。但会不会因为他的皮肉长时间反覆刻录魔法,无法保持水水的鲜嫩,所以又乾又枯又难看的巫妖就成了魔法师最后的归宿。………默哀。
另外,吸血鬼之触造成短接的问题,我就不讨论了。林齐变身成巫妖是经过了300年的内层次元漂流。精神不灭,但肉体呢?肉体是被魔法唯持,但魔法效果可以维持300年吗?林齐是在最后一道手续完成前临时征召上战场的。就算加点余量他会浪费法力把时效延长到数百年吗?我不怀疑是有此等长效型法术,但那是……创造神物或是“祈愿术”吧。林齐能粉嫩粉嫩的重生,实在是……(林齐要哭了)。哭什么,我说你醒来就该是小干尸,(林齐大哭)。无数忿怒的mm眼光飘来……我逃先。
老毛病又犯了,总挑别人的小硬伤。但是身为作者……实在很明了那种费心设计的设定被匆匆而过的读者摒弃一边的无奈。我追求的不是纯D&D的世界。那太复杂了。而且我相信其中有很多设定是外国玩家YY上了邪路所产生。中国的玩家也有脑子,有的是可二次创造的毅力和才能。创造自已的D&D。我们用我们的双脚,来搭出中国奇幻的一片天地。
最后,在鄙人的作品“迪斯马克斯冥界奇行记”也有一场关于大巫妖的战斗描写。那个巫妖比较……强硬。如果港湾兄有兴趣的话,不妨过去看看。并从中指教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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