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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林中的奇遇(1 / 2)

 历行纪47年2月,乌瑟克雷南部

菲勒西斯像往常一样从梦中惊醒。

自从他的父母去世之后,一些怪梦就不断骚扰着他的睡眠,而且最近越来越频繁。最近他总梦到一个地下密室,密室各处都有魔法雕琢的痕迹。圆形大厅的四壁上点着幽蓝色的灯火,两尊石像鬼的雕塑守卫在大门两侧。描绘着各种神怪浮雕的石柱擎着黑色的穹顶,上面悬着一簇簇钟乳石,石尖微微闪烁着,仿佛繁星满天的夜空一般。数十面红色、紫色和黑色的锦绒挂帘装饰着石壁,每面挂帘都绣着一个神秘的咒文,放射着金黄色的光芒。

大厅的中央有一座点着火炬的圆形的祭台,火炬旁精心摆放着各种祭祀用的道具。一个声音冷峻的男子站在祭台旁,举起用骷髅头做成的杯子高声说:“兄弟们,为了赫瑞法尔。”于是祭台旁的其他几位会众也举起骷髅杯。他们都是同样装束:白银面具、黑色素袍、兽皮披肩、猩红色领带、漆皮手套。

“今日即是兄弟会诞生的时刻,”男子说,“不论我们在外贫穷亦或富有,卑贱亦或高贵。然而在这厅堂之中,俗世的身份毫无疑义,因为这里众生平等。我们共同誓守着一个秘密。但愿各位也能誓死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我们崇高的理想。违誓者将受尽酷刑,剜眼拔舌、剖胸剥皮、枭首焚尸、锉骨扬灰。”他一边说一边注视着众人,“兄弟们,在这仪典上宣誓吧!从今日起,我们就是奥德修斯了。”

“以奥德修斯之名在此立誓。”会众们整齐地举起骷髅杯,喝下了杯中的鲜血。

祭台上的的火光骤然爆发,刺眼的光芒吞噬了一切。

菲勒西斯慌张地坐起身。汗珠划过他布满雀斑的脸颊,红色的眸子[1]不安地闪动着,给他苍白的脸颊又添了一层忧虑。他举起法杖,谨慎地凝视着面前阴黑静谧的树林。四周依旧是寂静的沉夜,夜空高悬,星月灿烂。远处是高耸连绵的关隘山,雄伟的山石拔地而起,在夜色中显得黑影重重。篝火在他身旁燃得正旺,火光照映着他矮小消瘦的身影,在雪地上留下条长长的影子,与树影交织在一起。

自从接到回城的命令以来,他已经向北走了十天,距离黑塔还有半个月的路程。附近的形势越来越动荡,也让他的旅程变得更加危险。因此他一路上总是格外小心谨慎。好在周围并没有什么可疑的迹象。他如释重负地放下法杖,抓起一把积雪湿润着他干裂的嘴唇。“奥德修斯……”他凝视着篝火,揉着自己褐色浓密的卷发自言自语道。梦中那些令人生畏的会众看起来也是自己的族人,因为他们也穿着同样的黑色素袍——自从这黑袍子成为黑巫师[2]的标志之后,它的样式从未变过。

在外族人看来,这些黑袍巫师可以召唤狂风暴雨、疾病瘟疫、恶灵鬼火,还能让人起死回生。但实际上他们不仅专注于研习法咒,也会为族人制作命匣[3]和灵媒,主持祭典和仪式,或者远赴边疆研究异族文化。

菲勒西斯就是一个留在南方研究土著部落的黑袍巫师。他是一个孤儿,父母在他两岁时就战死沙场。是一位严厉的巫妖把他抚养长大,也是他的老师。然而繁重而枯燥的学习和训练让他变得非常内向。他不太善于与人交流,也不太合群。因此他才独自一人来到南方过着孤单的研究生活。但他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实际上他对精灵和土著文化充满了热情。对他来说,那些古老而陌生的文字、咒符、壁画和图腾都有着无穷的魅力。他把这几年收集到的符号和释义都仔细地记录在一本黑皮书中,这本书是父母留给他的遗物,数十张颜色褐黄、形状不一的羊皮纸用线缝到一起,夹在一张坚硬的黑色巨蜥皮中。书中保存了他五年来对精灵和土著文化的学习和研究。如今他已经成为了黑袍巫师中异族语言和符号的专家,甚至很多黑塔的前辈也望尘莫及。

然而梦中仪典上出现的符号却让他感到非常陌生。那些结构复杂而精密的符号既不是咒语也不是精灵语。这些饱含着历史沉淀的符号看上去更像是天使或者远古巨龙的符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梦境的内容越来越详细而真实……”他盯着篝火自言自语道,“这些自称‘奥德修斯’的黑袍巫师究竟是谁?他们又保守着什么秘密?如果这梦境是一个启示,那么……”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思绪被林子深处传来的一阵脚步声打断了。脚步越来越近,显得非常慌乱。他向声音的方向举起法杖,然后他看到一只慌慌张张的地精出现在篝火前。他和普通的地精也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小个子、大脑袋、奇大无比的黑眼睛和长满獠牙的嘴。他看起来不到十岁,全身上下都纹着刺青,粗犷的图腾表达着土著部落摆脱恶魔奴役、向往自由、渴求神灵庇护的愿望。人类把地精称作“愚蠢、肮脏、丑陋的小怪物”。虽然并不太了解人类,但菲勒西斯还是很赞同人类的审美观。魔族人都长着这么一副丑样子,也许是因为恶魔制造它们的时候故意要用这种丑陋来威慑它们敌人。当然——对人类来说,没有什么能比伤残和畸形更能瓦解士气的了。他想。

“啊……”地精显得很害怕。他吓得坐倒在地上瑟瑟发抖,却又不时向林子深处打量,一脸的恐慌。

“遇到麻烦事了吗?”菲勒西斯的目光扫过他身上的刺青和脚腕的伤口,稍微放低了法杖,用附近部落通用的土著语问道。

“哎?是……是……”小地精听得懂菲勒西斯的话,他点头哈腰地向菲勒西斯恳求道:“我叫钉子……我……我找吃的时不小心刮伤了脚,所以引来了狼群……”叫做钉子的地精一边磕头一边哭求道,“大人……请救救我吧……求求您……神灵会回报您的……”

地精又怎么能懂赫瑞法尔的神祗。菲勒西斯耸耸肩。

狼群。在这个季节,为了生存,饥饿的狼群甚至会自相残杀。鲜血的气味很快就会把这些饥肠辘辘的猎手引来,不需片刻就会把它们的目标变成一滩碎骨。

“过来吧。”菲勒西斯说着抽出短剑在钉子的伤口处刮了几下(钉子痛得尖叫起来),然后把脏烂的皮肉刮了下来贴到了剑身上,又把周围的染了血渍的积雪粘了上去,覆盖了好几层。然后他快步跑到林子里面,把剑柄插到了雪地里。

他回到篝火附近的时候,钉子正痛得倒在地上瑟瑟发抖,险些昏死过去。他忍不住嗤笑了一声,然后对着篝火念起咒语来。橘红色的火苗被魔法变成了幽蓝色,四周很快黯淡下来;温暖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形容的阴冷。然后菲勒西斯从腰间拿出一个装着草药的小盒子,一边包扎钉子的伤口,一边熟练地念着法咒。钉子感到疼痛渐渐地消退了,他惊奇地睁大了双眼,带着一种惊奇的神情看着它的救命恩人,这表情在眼泪和鼻涕的装饰下显得非常滑稽。

“别乱动。亡灵咒语只能消除疼痛,但不能治愈伤口。”菲勒西斯扯着袍子坐在篝火前悠然说,“安静的坐下来看好戏吧,别担心——没有野兽敢于靠近幽灵火,狼群是不会过来的。”

然而没有法咒的帮助,他在黑夜中看不了那么远。但他知道地精天生就有黑暗视野,在黑暗也有超常的视力。事实证明确实如此——钉子蜷缩在菲勒西斯身后,有些忐忑地盯着远处那柄带血的短剑。

不消一刻钟,果然有几只饥饿的野狼循着鲜血的味道追了过来。这些狼凑到短剑附近,兴奋地舔食着刀刃上新鲜的血,在血腥味的刺激下,它们越舔越快,越舔越用力,直到它们的舌头被锋利的刀锋割伤。寒冷和血腥味麻痹了它们的神经,它们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舔食的其实是自己的鲜血。它们愈加贪婪,舌头抽动得更加快。结果没过多久,这些狼就割烂了舌头,先后倒在了短剑前。

“怎么样?”菲勒西斯有些得意地问。钉子看得瞠目结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菲勒西斯又问。

“有二……七天了……”钉子掰着他的第三个指头回答。但他显然连数数都还不会。

“那正好。”菲勒西斯举起法杖把篝火变回了原来的橘红色。然后他回到林子里把猎物提了回来。他剥下狼皮,把狼肉切成几块放到篝火旁边的石头上。钉子根本不等肉烤熟就开始大快朵颐,那贪婪的吃相让他显得更可怜了。

菲勒西斯仔细观察着钉子身上的刺青,刺青周围的皮肤还有些红肿,显然刺上去并不久。刺青的图案也并不算罕见——在冬季缺乏食物的时候,部落的祭司都会为年幼的族人刺上同样的花纹祭祀图腾,祈求图腾保佑他们可以渡过艰难的深冬。祭祀结束后族人就把祭品吃掉。菲勒西斯并没有感到意外。在这个荒蛮的时代,自相杀食的事情是随处可见。很显然,钉子是一个将要被族人烹食的祭品。他的脚腕也一定不是在“寻找食物”时,而是在逃走时弄伤的。

这么小就会撒谎,不愧是魔族人的本性。菲勒西斯想。

“你的部落在哪里?”菲勒西斯随手抓起一根柴枝拨弄着篝火,又把几块狼肉放到石块上。

钉子显然没有意料到菲勒西斯会问他这个问题。他含着肉愣了愣,黑色的大眼睛滴溜滴溜地打着转。过了好一阵子他才支支吾吾地说:“啊……您要去……我可以给您指路……那个……”

“给我指路?”菲勒西斯故意笑着问,“你不想回去吗?”

钉子吓得浑身发抖。它突然伏在地上,唧唧歪歪地恳求菲勒西斯不要送它回去,否则它真会被族人杀死然后吃掉。虽然它看上去又脏又丑,但它求生的意志却赢得了菲勒西斯的怜悯。“既然如此,你以后打算怎么办?”他说,“靠你自己显然是活不下去的。没有遇到我的话,你现在已经喂狼了。”

“我可以给您打杂,干什么都行!我愿意当一辈子的奴仆来报答大人的恩惠……”钉子抹着鼻涕和眼泪感激地说,“如果能跟随大人,那一定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幸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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