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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1 / 2)

 1639年5月21日。明历【小满】。晴。

河中堡校场上人山人海的,集体婚礼上的新郎们统一穿着后来很具有象征意义的黄色咔叽布军服——当然,这也是人代会主任刘为民的杰作,当他得知新一届政府任期届满之后,自己将会“更彻底”的退居二线,就将全副精神都用在了给东岸大大小小的部门“设计”制服上了,【共济会】众人也习惯并容忍了这个前德棍制服控的那点小小爱好,毕竟让一个执委委员太闲了,也是说不过去的——高伙生看着集体婚礼上的孙胜军,眼热的可以,不过可不是羡慕他找了个色目婆姨,和韩山东一样,他还是有着“朴素”的审美的,事实上,作为具有战斗力的前闯军移民,他原本也能分到波斯女奴做媳妇(这明显是莫茗对这些优质兵源群体的优待)。“这身战袄穿着倒是一个英伟不凡。”他如是说道。

“喔。是么?”魏德万在他身边不经意的回了一句,“你喜欢?”

“那是!崇祯元年自打在安寨跟着老闯王(高迎祥)举事,我高伙生也打了老10年的仗了,能活着便就是挣来的。不曾想到了这个亚非利卡的河中堡,还能见到如此精锐......”高伙生九不搭八的说着心中的感概。

“呵呵,也是...”魏德万呷了口银酒壶的河中大曲,皱着眉头说道,“咝,太辣,我更喜欢本土的威士忌。你认识他?”魏德万注意到,高伙生对孙胜军似乎很在意。

“不认识!”高伙生有些鄙夷的道,“不过俺听说他是‘八大王’的人。这杀才年前降了朝廷。①”

魏德万不知道自己无心之中介入了两伙流贼的相互不对付——当然,目前而言孙胜军还是无辜的蒙在鼓里——他也无意探究,只是摇头叹气道:“哎,你们这些明国人啊...”说罢,为了缓解气氛,递给了高伙生一支东方烟。

高伙生显然不是很高兴,他接过香烟,狠狠啐了一口,才叼在嘴里和魏德万对上火,不忿的继续说道:“八大王不仗义啊,当年打凤阳就和咱李闯王不痛快,老子当初就认定他们不是好人!要不是他降了朝廷。朝廷能调出大军在潼关破了闯王大营?!老子能流落此地?!呸!......”

“行了行了,都过去的事了。”魏德万有点烦,他几乎不关心除了作战之外的一切“俗事”——自从费丽芝(菲利奇娅)死后,他打断了高伙生的喋喋不休,带着劝导地说道,“既然来了我们东岸共和国,就好好生活下去,政府会给你们分地,嗯,还分老婆...”

高伙生挠挠头,讪讪一笑:“种地?!老子可不会!俺就稀罕他那样...”高伙生指着孙胜军,不,事实上他更像是指着那套黄军装说道。魏德万有些惊讶的瞪着这个二十六七岁的大男人,摇摇头背着手自顾自走了,行出几步,突然转过身说:“我喜欢你,你和我一样,天生就不是个农夫,我也是这样开始军人生涯的,该死的。好吧,你等着...”

高伙生听的莫名其妙的。往地上啐了一口,继续看着黄军衣们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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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年8月8日。东岸历【立春】正日(明历【立秋】)。新年

唐全礼和高伙生都分别接到好消息——他们入伍了,特别是对高伙生而言,靠上了“山头”入了伙才是真真脚踏了实地。尽管只有正规军人的三分之一的训练量,和三分之一军饷,而且照样需要劳作...但对于唐、高二人而言,都是摆脱目前境遇的唯一一条出路。更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日后他们还将以这个身份,回到梦萦魂牵的故土家乡。

唐全礼对目前的境况很满足,鲍曼大叔终于还是彻底的把他调离了硝田调离了劳务派遣队——或者对他而言,最不能忍受的是个少年在他面前可怜巴巴喋喋不休的样子的吧,嗯,特别是被唐全礼拉在这一大片粪便中申诉。唐全礼现在的工作就是在北方兵工厂每天用沥青给枪支、军刀、长矛、钢甲钢盔做防锈处理,然后装进布满干燥剂的各色大大小小的箱子里。算上预备役的军饷,每个月能有差不多7块钱呢,他还没想好要怎么花,但是可以肯定,这个举目无亲的少年,渴望在东岸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而不必和几个看起来邪火的不行的大汉挤在桔树村的临时安置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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