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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 血族日志 上(2 / 2)

直到他能静下心来分析身体上的种种变化的时候,痛苦的换血过程竟然悄无声息的完成了。

而英俊的中年绅士一般的老艾伦,也变成了满脸皱纹、身形佝偻的干瘪老头儿,他一共用了十三滴源血才完成了对后裔的转化,这耗费了他最后的精血和生命。然后他强撑着送出了两件礼物,继而撒手人寰。

第一件礼物是‘安东尼厄斯’这个名字,老艾伦曾经有过一个自然繁衍的‘纯血种’儿子,这是那个短命鬼曾经使用的名字,现在,它属于这位‘血亲种’儿子了。

第二件礼物是更加没用的一句警言,“烈日将至!”

然后,老艾伦靠在斑驳的墙壁上一动不动,接着迅速变黑,就像被烧焦了一样,被地球引力拉扯着,洒落一蓬蓬黑灰。

安东尼厄斯将这些黑灰收集起来,装进他能找到的足够大的坛子里面。按照华人的传统,得将这位师长安葬了,可惜他现在没有能力负担这笔开支,所以他把老艾伦供奉在爷爷的灵位旁边。

换血的过程进行了一个礼拜,从外表而言,小家伙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但他能感觉到,任何带有紫外线的光源都让他非常的反感。是的,只是反感,他甚至小心翼翼的将皮肤裸露在阳光之下作为实验,并没有被烈日烧成飞灰。

阳光中的确有一种力量想要将他消灭,但他体内的血族之血自然发生反应,它们飞快的在体内循环流动,带给他一阵阵的清凉之感,抵挡了阳光的炽烈。

他当时并不明白,这是老艾伦的高位阶的源血的作用,男爵以下的血族是无法在阳光下行走的,而想要初拥之后便能获得男爵以上的实力,按照【退化准则】,教父赐予的源血,至少得是公爵级的。

血族的转化并不以血液的改变为终点,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开端。

安东尼厄斯能感觉到,这奇特的血液正在改造他的身体,而第一步,是要建立一套独立于血管系统之外的血液循环系统。

这套新的系统以心脏为核心,以扩散的方式朝全身泵送血液,比之人类原本的血液循环系统更加快速高效,也更加的暴烈。

所以,血族天生就有更加强大的爆发力,跳得更高,跑得更快,再配以改造之后的神经系统,综合起来就变成一项基础天赋——敏捷,这是血族的第一大优势。

老艾伦说过,当新的血液循环系统完成以后,心脏也会转变成血族独有的心核,这个时候,一名‘血族婴孩’在身体上的转化才算全部完成。

之后进入重生阶段,这个重生并非生命意义上的死而复生,而是指,以新的身体、新的身份,重新建立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过程。

听上去是不是像在上政治课?其实这很重要,就比如说猎食的问题,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在变成血族之后,因为猎杀曾经的同类而感到巨大的痛苦和不适。

血族的教育方式是灌输‘血族沙文主义’的思想,让每一个子民都以血脉为荣,以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姿态君临天下,以万物作为捕猎的对象。

如果你做倒了这些,那么教父将会把你引荐给自己所在家族的领主,他们都是侯爵以上的上位贵族,有赐予身份的权力。

领主会安排针对‘婴孩’的测试,顺利通过的,就能获得授勋,当然,所受爵位必须根据自身的实力、潜力、忠诚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虑。

若是安东尼厄斯也能被哪个家族的尊长授勋的话,我相信一定是最低级的骑士衔,这并不是我对他的偏见,至少在忠诚这方面他就无法过关。

血族对于忠诚的认定并不是狭隘的对于自己家族的忠诚,而是对血族身份的认同,对血族沙文主义的认同,对血族传统的认同。

这些,才是对整个血族的忠诚。

安东尼厄斯显然是做不到的,相信大多数华人也是做不到的。

自古以来,华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崇拜祖先,他们的信仰和忠诚早就给了血脉的源头的伟大祖先。

甚至他们供奉的神灵都是历史上有着突出成就的祖先,比如道尊老子,比如武圣关羽,比如文圣孔子。

以出卖血脉的代价换取力量,安东尼厄斯有的只是满腔的愧疚,虽然年幼的他还不太明白,但源自血脉的一阵阵心悸的感觉,还是让他明白自己做了一个什么样的选择。

流落海外的华人,因为远离祖先宗祠的缘故,也许他们更看重自己的言行是否合乎炎黄子孙的标准,因为这决定了,他们死后的灵魂,能不能回归故土,回归祖先的怀抱。

扯远了,总之这位华裔小孩还是变成了血族,或者说正在变成血族。

他并没有因为突然获得的力量而沾沾自喜,只是如同往常一样的上学放学,照顾母亲。隔壁刘爷爷的中医馆会让他赊欠一些中药,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说,母亲的病根儿是忧思过甚以至外邪入体,很难根治的。

安东尼厄斯只能尽心的侍奉于床榻之前,至少让母亲感觉舒服一些。

要债的人还是天天上门,他们已经搬走了家里能够搬走的任何东西,若不是刘爷爷出面的话,可能母亲睡的床榻,甚至是他家祖先的灵位也会这些恶棍搬走。

刘爷爷祖上是习武的,在莱姆豪斯这个华人聚集地一直很有威信。但他也说了,父亲最大的债主是一个叫做詹姆的白人大胖子,这家伙是骷髅党的大头目之一,整个莱姆豪斯最厉害的黑帮头子,代表骷髅党在这个船厂区贫民窟的最高话事人。所以,刘爷爷也无法替他们阻挡太多,毕竟欠债还钱的事情,是规矩。

一个月以后,安东尼厄斯的身体的转化完成了,而这个过程之所以能够这样迅速,是因为他的主观意识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他在刘爷爷那里学到了经脉系统的理论,只有能够感受到体内能量运行的人,才会明白祖先的古老智慧。

是的,无论你把什么人种拿来解剖都不可能发现经脉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它不存在。而是因为经脉从根本上就不是指什么具体的身体器官,它是能量意义上的器官,或者可以认为是灵魂的器官。

这并不神秘,古人讲“气血”,血自然是血液,而气,便是能量。气血旺盛则身体健康,气血不畅就导致了各种疾病,这就是所谓的‘痛则不通,通则不痛’。

安东尼厄斯发现,血族的血液也并非是单纯的生物液体,其中蕴含着某种他并不了解的强大能量,它的属性应该偏向阴性,还带有混乱、腐蚀、侵染、疯狂等特性,非常的驳杂。

当心核将血液泵送到全身上下的时候,同时将这种阴性能量也送达全身,而阴性能量是否能够畅通无阻的涌向全身各处,就是成为真正血族的标志。

他的主观意识变成了这项工程的总指挥,每当血液在扩散的过程中遇到阻拦的时候,他就会引导体内的能量先从经脉系统通过,然后一点点占领疆域。

于是,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在他主动配合之下,【血能】彻底的占领了他的身体。

气血通达,经脉畅通,他达到了中华武学的先天境界,拥有了远超常人的力量。同时,因为他对经脉系统的深刻认知,对身体的控制也远超其他血族。毕竟,有意识的行为对比起本能的行为,要有效率得多得多。

可以这样讲,安东尼厄斯成为了一个运转血能而非内力的,不会招式的,内力大成达至先天的武林高手。

他做了个实验,夜幕降临之后,他特意在街头溜达着。果然,喜欢欺负他的那几个小流氓如往常一样狞笑着包围过来。

安东尼厄斯当然不可能慌乱了,只是装作一如往常的惊恐,埋头走向了楼间的窄巷。

满头红发的杰克是最冲动暴戾的家伙,他首先向安东尼厄斯挥动了拳头。但他并不是首要目标,华裔小孩只是正常的跳跃了两步,然而这两步在他们眼中却快如闪电。

杰克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摸到,安东尼厄斯却蹬踏着墙壁,从他们的头顶跃过,飞檐走壁之后,平稳的落在巷子口,对这三个恶棍形成了反包围。

“ChineseKongfu(中国功夫)?!”

巷子里的流浪汉们像是见了鬼似的瞪着这个小孩,华裔小朋友礼貌的朝身边躺在地上的满头乱发的家伙点点头,然后抓住他用来搭建雨棚的木棍,应该是某件废弃木凳的残骸,轻轻一提就拆了下来,完全无视铆合的铁钉的阻拦。

杰克几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慢放的电影画面一样可笑,他很轻松的挥舞一下木棍,右侧的还处于呆滞状态的小子便捂着下体哀嚎起来。

血族的血液让他的心也变得冰冷,谁也无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小子,竟然如同经验丰富的刽子手似的,平静的将木棍刺入了这家伙的右眼。

他们被安东尼厄斯的冷静和残忍吓得小便失.禁,完全忘记了光秃秃的木棍却像锐器一般刺入人体所代表的夸张力量。

然后是左边儿的小喽啰,对付他依然很简单,一下敲碎他左腿的膝盖骨,等他迫不得已倒下之后,带血的木棍同样从眼眶刺入,当它再次被拉扯出来的时候,上面已经沾满了白色的脑浆。

就像是张无忌冲进了幼儿园,华裔小孩与敌人的实力对比完全是天壤之别,很轻松就收割了两条肮脏的灵魂。

杰克是不能死的,是的,他还有用处。

ps:赛特是亚当的第三个儿子,老大该隐,老二亚伯。亚伯被该隐杀了,该隐也被惩罚变成血族,赛特便成为了人类的初代王者,所有人类都是他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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