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原文瑟提出要到白水城去,于爹也同意,他是个很有决断的人,甚至于年都不准备在家过了,按他的话来说,人家做大官的,三五年甚至十来年都不回来祭祖,祖宗也不会怪罪,只会高兴儿孙有本事。
他就早早祭了祖,加上现在冬天,庄稼什么的都没什么事,只有一个饭店,掌柜的也是能独当一面的,他举家去白水城,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当然他走之后,将于乐氏还是带着一起走了,虽然他不喜欢于乐氏,但是于乐氏单独放在这里,他还是不放心的。
可以说,于爹是那种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哪怕是于乐氏这样不靠谱的妻子,他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好了。
在那个时代,于爹这样的,算是好男人了。
至于说不二色什么的,对那个时代的男人要求也是太高了,你要求男人不二色,你至少得有足够吸引对方的条件才行。
因为上一次被人追杀的事件给于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这一次于爹准备多带些人。
白水城他有房子,四合院儿,不是特别大,几十个人也是住得下,反正下人也不要多大地方,一屋子里一个大床,同时睡十个八个的都行。
只是这些人是要到哪找。
原文瑟提议就在于家村子里找佃农家的子女。
如果于家有做官的人,这些佃农家的孩子其实天生就算是于家的家生子,忠诚度比在外面找的要强上很多。
这是动乱的年代,原文瑟也要培养一些自己的私人女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