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晚上出去吧。我们再晒晒太阳。”另一个这样说。
“不好,晚上没有太阳。”
“有的。难道月亮出来了,你就不相信太阳了么?”
“可是,我看不见它啊。”
“没关系,它一直在看着我们,它没有离开过。”
呵呵,真够无聊的。
我给朋友们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回家了,让他们晚上出来聚聚。不得不承认,夜晚的都市别有一番风味。
夜幕降临,整座城市渐渐褪去炎热的外衣,如风花女子,褪去棉袄,换上一身兔女郎装。车辆行驶大街小巷,霓虹灯光闪烁,夜晚,灯红酒绿的生活也便开始了。
我家不远处有个酒吧,爸妈还算比较成功,在这个繁华的地区拥有一个房子。这个世界,物质的享受,已经变得越来越浓烈。我们得跟上它的步伐,落后便会显得无知。
我喜欢酒吧,更喜欢那些卖酒女郎,尽管我不怎么喜欢喝酒。喜欢她们身上的气息,那股香味,挑逗我的神经,我全身的肌肤。我喜欢买酒的女郎,也喜欢夜晚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但我只喜欢二十五以下的。
要说酒吧里什么最吸引我,我想除了女人,便没其他的了。我喜欢女人,年轻的女人。我认识很多女人,在酒吧里,但我从未与其任何一个发生过关系。不是我性冷淡,也不是认为她们不干净,只是我不喜欢太过于刺激的事。更何况,我刚成年。
我喜欢和她们聊天,试图窥探她们的内心世界,我也会绞尽脑汁想一些话语来将她们逗乐,有时候我也会写几句诗来描绘她们的美。不过,我不擅长描绘、形容一个女子的美。
我独自坐在吧台,我要了一杯果汁,静静听着回荡在酒吧的歌声。吧台或许是这个酒吧最安静的地方吧,我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我这张不再怎么幼稚的脸蛋,在这里显得那么青涩。
酒吧里人不少,尽管这天气很热。人都是爱热闹的。我也去过其它酒吧,在我的旅途中。其实也没什么差别,一样的酒,一样的人,一样摇曳的身体。
我喜欢这里的气氛,它能让我感到兴奋。那些音乐,那些女子,刺激着雄性激素的分泌。**,随处可见。
我没有多少钱来酒吧进行其它消费,我不是所谓的高富帅,我爸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都很普普通通。我只能喝最廉价的酒,但可以看到更美的人。邂逅,就是种美妙的感觉。
刚刚毕业,我寻找一切方式来放松自己,这是我这个年龄在这个时间段里该做的事。除此之外,我也不想做其它事。累了,就该放松。
朋友们打电话告诉我,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在这里,我还得多停留一会,家里电表很厉害,这里的不属于我家,倒也感觉很平常。
快到七月份了,天气会越来越热。
躲在一旁的角落,这里比较凉爽。那些炽热的感觉,也慢慢褪去。
打量着过往的人,艳丽女子,浓妆艳抹,红唇、细腰、媚眼。孤独中的热闹,寻觅那个懂自己的人。若可以,化素颜。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一直以来,这句话都挂在人们嘴边。想想以前,嘴角不禁扬起,也曾有过那些红颜相伴过。青春的爱情,稚嫩、单纯、却刻骨铭心。所以,我一直不曾放开过。
爱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我还太年轻,年少无知。也曾有朋友老气横秋的跟我讲大道理,说什么青春年少的感情只是一种冲动,过了这段时间,就会发现那所谓的诺言是如此苍白无力。如今看来,似乎他说的不错。我证明了他并没有说错。
我想,我所想要表达的还没有开始,很多人都不明白,晓也没有给我机会将其它的事讲下去。我抓住每一个机会,向愿意倾听的人诉说,在脑海里自己回忆,演一场独角戏。
在脑海里的思绪清空前,我是没有多余的空间记录其它事的。我就像一只活在记忆中的刺猬,哪怕遍体鳞伤,也蜷缩着身子不让他人靠近。我害怕,害怕会被人看到脆弱的一面。就任由泪滴滑落,在岁月中留下涟漪,扩散不见。
杯子里的果汁已经见底,明晃晃的杯子,空的。没有感觉到特别的炎热,也就没有必要在喝杯果汁解渴。而且,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三十,街上也应该热闹了。
我是个喜欢文字的人,但我不是文艺青年,我只是喜欢写些东西罢了。那些被我排列的汉字,加上标点符号,它们就变成了句子,也就成了一个故事。晓曾跟我说过,她喜欢我的文字,但我写的东西她看不懂多少。她问我,为什么感觉我写的内容和文章主题格格不入,或者说,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关联。我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酷酷的说,这就是所谓的散文,你看懂了,也就没多大意义了。
泛黄的街道上,路灯散发出耀眼的光,轰鸣的车笛声吵醒了我。这街道上,人来人往。轻轻拍打额头,自己居然有一丝醉意。
刚从酒吧出来,新鲜的空气呛着了我,竟有点不适应。路灯无精打采的俯视着过往的生物,好奇为何夜如此热闹。天空中没有多少星星,残月躲在云层里失去了踪影。城市的天空是明亮的,他们说那是光污染。其实生长在大城市里,我是不怎么愿意的。乡下有乡下的好,当然城市有城市的优点。只是刚记事的时候乡下的景色和乡下的人给了我太多的印象。
这个城市很热,有个外号叫“火炉”。这么大的城市,我只是生存在其中的一个小角色,微不足道。我所经历的,其他人也经历过,相反有时我没有经历过他们所经历的。就像晓说的,茫茫人海中我们能相遇便是缘分,世界上那么多人,不可能全都认识,相知相遇,彼此就要珍惜。没有那么多的失之我命,得之我幸。
我是个坏孩子,在老师眼中。但如果我不是,他们又怎么来定义我的价值和位置?康老师曾对我说过,我拥有一颗向上的心,我也有自己的梦想,但在学校里除了认真学习,努力学习,其他人并不认可你的梦想。没有成绩,他们便会认为你没有希望。
我是有梦的,经常做梦,白日梦居多,拥有太过于丰富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做梦的时候也就多了不少。不过,挺幸运,在那些人眼中的我,梦偶尔也会实现。
晓曾问过我,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她和我躺在学校的绿荫场上,不时会有和煦的风拂过。她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愿执笔写下她的美丽。不过,我没有做到,时间使我忘记了她的脸庞,那轮廓已经模糊了。
手机震动起来,朋友打电话来了。
“你在哪?”
“我家楼下的酒吧门口。”
“哦,你过来吧,都在等你,菜点好了。以前我们常来的饭店。”
我朋友不多,真心朋友,如同手足的也就那么几个。打电话的名叫木易,虽然也姓木,但跟我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只是姓木而已。他是我们这群人中最大,算是大哥了吧。
木易是个老实人,他生来就长着一张本分的脸,做事也是本本分分的,待人待事也是本本分分的。我笑他,从你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木易木一,木字加上一不就是本了么。
我慢慢往前走,离那里没有多远,十分钟的路程。青春的旅途就是如此,无论在哪里,停留的脚步很快便会起航。想到这里,步伐不由自主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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