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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习武论战(2 / 2)

“还以为你有多难办的事要求我呢,害我紧张了半天。”丁晓武不以为然地回了一句,随后拍着胸脯说道,“你放心好了,这事包在我身上。老子现在好歹一个八品官,总得有个帮忙料理生活起居的勤务兵,你就以这个名目跟着我好了。”

刘牢之当场鼻子气歪:“刚才听那番话,还以为雷兄你真的义薄云天,对朋友两肋插刀呢,结果害得我白感动一回。原来是趁人之危,存着这么一个借机使唤佣人的龌龊念头。”

丁晓武哈哈一乐:“别埋怨啦,出门在外靠朋友,好兄弟就是拿来使唤的嘛。许多人还争破头想到我方大长官麾下当勤务兵呢,我一个都不鸟,特地把位子留出来给你。”

刘牢之看着他那无赖嘴脸,无奈地摇了一下头,接着手持长刀,走到场地中央站定。

只听一声呐喊,紧接着风行雷动,那把长刀被舞得呼呼生风,行云流水却绝不拖泥带水。刀还是那把刀,刀法还是依照方才丁晓武的路数,但在刘牢之手中使出来,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气象。那些旋风飞斩,凌空霹雳等表演性质的华美动作全被剔除,代之以“快、狠、准”,单刀直入,全是格斗中能破人要害、致人死地的最直接招式。

丁晓武看了一会,顿时明白过来。刘牢之并未教他新的刀法,只是把自己开始时那堆华丽拖沓的动作浓缩成了六种简单致胜的绝招,并反复使用了四遍,用意是展示从四个不同方向去分别攻击人体的六个致命方位,简单而有效。

刘牢之练完,脸不红气不喘,收刀回拢,走到丁晓武身前问道:“雷兄看明白了吗?”

“看明白了,牢之你教我的其实是程咬金三板斧,声势强、用招绝、威力猛,倒很适合我这种不爱动脑子想招的懒人。

听到“程咬金三板斧”这六个字,刘牢之眼中掠过一丝迷惑,但后面的那些话完全听明白了,便赞同地点了点头:“雷兄所言甚是。刚才我看了一遍你使刀的路数,确实非同凡响,可见确有武术根底。但总觉得夹带太多罗里吧嗦,不是战场上真正的惯用方式,反倒像戏台上的表演。所以我给它精简浓缩了一下。沙场上生死对决,讲究的全是一个快字,必须先发制人、先声夺人,一两招内决定胜负。”

听到刘牢之说自己有根底,丁晓武虽觉好笑,但转念一想却也释然,作为现代人,对信息的接收广度不是古人可比的,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自己耳闻目睹了那么多功夫片、功夫表演,潜移默化之下,确实成了自己的武功根底。

对于他后面说的那些话,丁晓武却深为认同。尤其是最后那句“先发制人、先声夺人,一两招后,胜负立判。”绝对是至理名言。

古代演义中两大将单挑,大战三百余合仍不分胜负,绝对是胡扯。真实的单挑只发生在两军混战,双方将领带领亲兵各自冲入敌阵,偶然撞见之时。而且最多三回合就见分晓,若不分胜负,也不会有后面那二百九十七合了,因为他俩早被各自的人流给冲散开了。

至于后来的武侠小说讲两大顶级高手见招拆招,拆了三百多仍相持不下,这种写法跟古代演义是一脉相承,都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而搞得体操钢管舞表演。真实的战争,动作简单而残忍,可谓招招见血。话说古罗马武士即是如此,他们排成方阵冲锋,于两军未接触之时先用前一招,即在二十米范围内开始投掷标枪,扰乱敌阵。一旦接触,与敌人短兵相接之后,再用后一招,即盾牌抵住对方身体,右手短剑同时从侧面扎入他的体内,剑尖斜上直接划过去,就像屠宰牲口一样把敌人开膛剖腹。血淋淋的惨烈,却是快刀斩乱麻,一击毙命。很多时候,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行之有效。

类似的还有抗战时西北军大刀队用鬼头刀克制日本兵的刺杀冲锋,这里不多赘述了。反正丁晓武今晚所学到的,不仅仅是招式,也是理念。不求万剑归宗,但求一剑封喉,这是他今晚获得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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