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还觉的自己在七楼主心中的地位大幅度提升,完全有可能进入宝楼总楼任职的机会,现在碰到这种突发事情,怕是自己在七楼主的眼中大打折扣。
果真是应验了那句古话,“你爬的有越高,就有可能摔的有多狠”,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深刻的体会到了这种反差,这张小小的张条,上面寥寥的几个字,却把柳如是打得个措手不及,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柳如是心里面知道,越是这种不利的情况,自己越是不能自乱阵脚,只有冷静下来,仔细的去分析原因,才有可能所败为胜,说不定会让七楼主更加看重自己。
柳如是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次眼开眼睛的时候,从眼里面闪现出一片寒光,更是一种坚定,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必须想出对策,解决此事。
决对不能让眼前的七楼主静心对自己产生失望,丧失自己好不容易得到进入总楼的机会,大脑不停的高速转动,从以前所了解的关于坠魂渊的一些特殊事件中寻找出原因出来。
突然脑海中闪出一个画面,就是有一次“清风楼”派对出一队密探,前往坠魂渊探查地理环境的时候,整队人马忽然误入了一处非常小的神秘空间,里面更是没有任何的生物。
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宝物,更是在当天就从中找到出口重新回到坠魂渊里面,随后此处小小的神秘空间竟然直接崩塌消失了,也就没有把此事禀报给总楼。
毕竟此处神秘空间也消失不见了,更没有可以利用的价值,就算是上报了,也没有办法证实此事的真实性,说不定还会派人下来,对这整队人进行一对一的盘查。
更是会对自己的表现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就在大家的共同投票下,向总楼隐瞒了此事,更是一起发下誓言,谁都不能对任何人提起此事。
随着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来就没有人提过此事,大家也就慢慢的淡忘了此事,柳如是也是,当时还是自己刚刚到“清风楼”任职不久,以为再也不会想起此事。
可没有想到,因为彷小南和凌云派十几号人的集体消失,让自己重新回忆起了此事,更是觉的彷小南和凌云派等人完全有可能也是如此,集体误入了一处神秘的空间。
要不然也没有办法去理解此事,太过于蹊跷了,那可是一支拥有着七名半圣境,里面更是有着两名半圣巅峰境强者的起梦幻队伍,就算是再次遇到那群黑暗狂狼,也可以正面对抗。
甚至是完全有可能斩杀对方大获全胜的可能,在坠魂渊都可以横着走的队伍,怎么可能会因为碰到半圣高阶的魔兽而被团灭,而突然集体消失,完全没有一点可能。
柳如是抬走头,放下手中的小纸条,眼中露出狠色,沉声的回道:“回禀七楼主,此事确实非常的蹊跷,但绝对不可能的是,彷小南和凌云派等人会从其他的路径离开坠魂渊。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以我们宝楼对坠魂渊这么多年的探索,发现只有一条通道,也就是“清风楼”所在的这条必经之路,不管是进入坠魂渊,还是从坠魂渊里面出来,都必须从这里经过。
所以彷小南他们肯定还在坠魂渊里面,也排除了遇到了一群半圣高阶魔兽的可能性,凭着彷小南和凌云派等人七名半圣,十来名神通境巅峰的凌云派弟子,不可能出现被团灭的可能性。
所以属下估摸着,彷小南等会应该是撞到了一处神秘空间的固定入口,从而十个号人集体消失,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万中无一,但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就在“清风楼”多年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一次事件,那是在几年前,那个时候属下才刚刚到这里任职,当时也是一次正常的对坠魂渊进行探查,增加宝楼对坠魂渊面积的开发。
派出了一支由十名密探组成的队伍进入坠魂渊中,但是在黑雾当中前进的过程中,整支队伍突然出现在了一处灵气混沌的神秘空间当中,空间非常有的限,灵识可以覆盖整个空间。
里面没有任何的生机和宝物,更是随着这支队伍寻找出了出口,出来以后,这处神秘的空间就出现了不稳的情况,直接分崩离夕,消失不见了。
当时这支队伍回来后,有把此事禀报给我,但由于此神秘空间不复存在了,如果上报给总楼的话,可能会引起非常大的麻烦,毕竟此卡事太过于荒谬,甚至会觉的这是我们编造出来引起总楼注意的办法。
更是有可能会把这整支队伍都一一的审问,当时我也是刚刚来到这里任职,如果就出现这种事情,肯定会对我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再说那空间不在了,消失了,对宝楼也没有任何的价值。
我们更是集体发誓,永远不会向任何人说出此事,所以总楼的档案里面,也就没有此事的相关记载,随着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情也慢慢的淡化在我的记忆当中。
如果不是遇到彷小南和凌云派十几个人集体消失的事件,也不会勾起这么多的回忆,更是想起了这件事情,所以我敢断定,彷小南他们应该也是误入了一处神秘的空间。
虽然不知道他们进入的神秘空间里面有没有危险,或者是有没有什么奇遇,这属下就不从得知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到此处神秘空间的入口。
只能派出更多的密探到彷小南他们消失的大概位置,留意周边的情况,到时候再见机行事,请七楼主不要太过于担心,此事不能急,千万别冲动。”
说完这番话以后,柳如是更是直接双脚重重的跪在地上,接着说道:“属下有罪,做出了对不起宝楼的事情,当年更是没有把此事汇报给总楼,让总楼来定夺,就私自的隐瞒了此事。
这有违身为宝楼的人员,就有义务对任何情报都应该上报的原则,可我身为宝楼分楼楼主,竟然以身试法,知错犯错,罪加一等做出了如此不堪的事情,属下犯下大罪,理应受到应有的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