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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所谓外院(2 / 2)

炫雪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居然是商团带队的何帆。只是当时一起风发的何主事,此时一身青衣,居然变成了跑堂的小厮一般。

何帆显然看到了炫雪,苦笑着拱手迎了过来,“没想到是诸位,那位葛荆大人那?”

炫雪背着手,装作一副老熟的样子,只是五岁的孩子太过嫩气,让人看着有些发笑感。“我叔叔什么人,怎么可能来这种破地方,他只是送我来上学的。倒是你怎么混的这么凄惨?”

何帆点头,别人可以嘲笑炫雪的幼稚,只是他得到贺大师的提示,知道炫雪此言绝不是虚话。“说着惭愧,上次意外你们也经历,我的职权被上面一撸到底,商会的人事,太过复杂,能够保住不被赶走,已算我薄有微劳了。这里的人多不相识,我的原部全跟着老贺被召回出云城,只有我被安在这里做了个副职,只是一没人手,又是待罪之身,有些事情不提也罢。”

炫雪暗自点头,这何主事本事不弱,又懂得隐忍借势,就凭他能在,受到了这丧职灭志的莫大屈辱,贬为副职,人手匮乏,又是外来人员受地方压榨的情况下,甘穿青衣,亲自下场,接待一群眼高手低的富家子。便可以看出他早晚有起复的一天。而且这里的事情,还需他帮照卖个人情很是不亏。

当然,有时候人情往来卖人情远不如借人情来的方面。炫雪很不客气的把将他当做新认识的好兄弟一般看待的剑孤云卖了出去。“这是北域大族剑家的嫡系弟子,剑孤云。”

何主事耸然一惊,北域剑家,这种声威远涉外域的子弟,很少有人敢于冒充,更不提这样一个孩子,这四个字的分量,别人不清楚,身为商会一城主事的何帆还是曾有耳闻。瞬间,他就懂了炫雪的意思。

“这边人杂,还请各位小爷到出云阁一叙”何帆捡到大宝,立即将原计划抛在脑后,能够照顾好这几位爷,比拉拢百家不靠谱的世家子弟更有用。

书院外院位于群山之间,交通极为不便,所以物资匮乏,偏偏这里聚集了不下百万人气。有着规模宏大的类城市群,和更加庞大的经济市场。

这里的武者多是富家子弟,而且是来镀金的一类,来自通府十亿子弟中最出色的青年子弟,多数云集过这里,他们一批一批来到,属于他们原本的城市的骄傲,在这里如猪猡一般的被圈养,大多数的价值在高层眼中只是金币。

这是一个年轻的地方,不是建筑的年龄,而是人群的年龄,这里的平均年岁甚至不满成年。他们朝气蓬勃,而且挥霍无度。

何帆感叹说:“我原以为,这些世家子弟来这里仅仅是镀金,但是仅仅一天,我便改变了我的看法。”

炫雪点头,沿途他看到越来越多,衣着曾经很华贵的人,之所以说曾经很华贵,是因为那些衣服用料讲究,纹理得当,只是旧了脏了,穿着的姿势也和粗衣短掖一样,不再讲究。

他们曾经富过,现在困苦不堪。而他们绝没有待着超过三个月。这是一个可怕的变化。炫雪第一次开始正视这里的吸金能力。

何帆继续说:“许多人,来到这里的一个周便花光了所有积蓄,有些人选择联系家里,而有些人选择坚持下去。联系家里的人很快便会失望,因为他们联系的渠道,所花费的佣金和得到根本不成正比,这种花销,即使再疼爱子孙的家族,也不会选择负担下去。然后他们只能接受这里的生活模式,练武,冒险,打金,花费。某种层面上达到了学院敦促学习的目的。”

“在这里,有些从来不知节省为何物的世家子弟,第一次体会到了困苦,第一次学会了节约,这也是世家大族为何坚持将孩子送到书院的原因。这里的三个月,可以让他们的子孙得到最飞快的成长——至少会学会将来不把家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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