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锦绣书生风尘仆仆而来,到了宝铭树前,伸出的脚又缩回来,蹲下身子使衣袖去擦地砖上的灰尘,口中道:“金砖玉瓦,俗人莫踏,我这双穷苦的脚,哪敢踩钱王世家的白玉砖。”
他话音未落,宝铭庄出来两个穿得很是儒雅的侍者,作揖道:“是素云君到了,迎接来迟望恕怠慢之罪。”
素云君回礼道:“劳驾两位引路,此番拜谢了。”一边说着,一边脱了鞋袜赤脚踩在白玉砖上,口中道:“难得钱王邀约,就让我这双贫苦的脚也沾点钱王世家的福气。”
素云君是天下皆知的怪人,行事素来怪诞不羁,两名侍者均是宝铭庄上的客卿,跟素云君相识不是一天两天了;深知他的习性,只跟在一边,给他拿着鞋袜,任由他怎么高兴。
宝铭庄内,素云君见了宝铭庄主人钱不归,作揖行礼时头都磕到了膝盖上,道:“钱王大宴三千客,具是鸿儒俏佳人;在下空有虚名却能得一上位,感激不尽。”
钱不归衣冠整座于上位,哈哈大笑,道:“许些年不见,素云君的嘴还是这般不饶人。你此番过了盐山之巅,可否与我说说那一方世界的见闻。”
素云君左右找不到坐处,甩甩衣袖就地坐下;抬起头望着钱不归,问他道:“是钱王在问我还是钱不归在问我?”
钱不归皱了皱眉,低沉的声音问他:“有何不同?”
素云君道:“若是钱王殿下询问,是公事,在下只讲所见所闻,半个字也不会多,若是故友资讯,在下也会闲说一些心里的感想。”
钱不归鼻音‘嗯’了一声,起身过来素云君身旁,道:“宝铭庄新增了一座白玉亭,今日秋分,登高望远,很适合叙旧;你我开怀畅饮如何。”
素云君面露嬉笑,从地上爬了起来,道:“旧友相约,岂有不从之理。”素云君这么说的时候,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抖了抖衣服,走在钱不归的前面出去。
这个素云君胆子是真够大的,钱不归号称钱王,当今天下,能够走在他前面的,一个也没有。
天下四王是一般大的,谁也没有走在对方前面的本领,所以,即便是另外的三个王,也没有走在钱王前面的本事。何况是死亡之下的素云君呢。
素云君敢走在钱王的前面,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跟钱不归是好友,天下人都要给钱不归一个脸面,只有他不必如此。第二是他本身就是个猖狂的人,从来都不把四王放在眼里。
二人登上白玉亭,正直夕阳西下,落日将去,所剩不多的余辉照出的却不是宝铭庄的寿终之日,而是宝铭庄的金碧辉煌。当夜幕降临之时,宝铭庄的灯火会比太阳更加耀眼。
素云君将一杯浊酒送入腹中,面上带了几分苦涩,开口道:“宝铭庄愈加繁华了,‘天地一绝钱王世家’这八个字在你的手里可谓是盛世空前,此处~恭喜了。”
素云君的这一声恭喜可谓是言不由衷,在素云君的眼里,这些繁华,都是民脂民膏,都是不义之财。
宝铭庄是钱不归的得意之作,被人称赞他当然是很高兴的,何况还是被素云君称赞;不由得意气风发,洋洋得意道:“世间财富共一斛,天取一斗,地取一斗,众生共享一斗,宝铭庄独占三斗,这便是钱王世家。”
开始的时候,李可儿只觉得故事里的素云君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可是慢慢的,她觉得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素云君,明明都不敢踩一脚这片‘金砖玉瓦’,却偏要费尽全力的往上面站。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进入这天地一绝的钱王世家了,可转头却发现原来是夕阳西下。
可是,能够遇上钱不归的又有几个人呢,大多数的人,还是都成了宝铭庄外面的人,只能翘首望着宝铭庄的繁华。
天下财富共一斛,天下苍生却只能共享一斗,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可是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本就是少数人的世界。
李可儿不是钱不归,她是素云君,她的目的是暗不见天日处的财富,而木森,就是她路上的伙伴,有木森陪着她,不管前面是什么样她都不畏惧,但是如果木森不陪着她,她一步也走不下去。
爱情,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李可儿自从动了心,她就觉得自己输了,却又心甘情愿的输给他,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李可儿不知道,也懒得多想,反正她觉得输赢都没有关系,只要跟木森在一起,其余的都没有关系。
如果是之前的话,李可儿是绝对不会这么想的,现在她会这么想,是长大了,还是倒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