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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太紧张了,休息一下!(1 / 2)

 “各位,我出门了。”温罗拎着欠老板娘的食具,站在门口向里喊了一声。里面的人显然都被那张模糊的相片迷住了,有人应了一声,却没有人回头。

唉,敷衍!

于是温罗关上门。看得出来,大家都对宝藏越来越痴迷,特别是那两条项链的买家被全灭之后。地图反反复复得了又失,失而复得,大家也真的被折腾得够了。另外那对男女雇主对钱的执着也越发明显了。就在刚才,那位美丽优雅的女士还在认真地指责他们浪费粮食,竟然不把花了钱的食物吃光。

“不用介意,她一直都对钱和食物比较敏感。”马特·爱尔这样解释之后,硬是把最后的饭菜全都吃光了。虽然温罗曾好心地劝他,可以放在冰箱里晚上吃。但是半人分的分量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而且已经和了汤汁的饭,留到晚上是难看了点。

为了博美人的好感,他也真是辛苦了。

之前躺在卧室里睡觉,因为他们太吵而来到客厅意图抗议,碰巧看见他们围着一台电脑近乎疯狂地激烈地讨论着,于是顺着本能阴错阳差地用手机的摄相头照下了那屏幕的相片。没想到那模糊的地图相片让温罗得到了很多的好处。比如:他得到了今天剩余时间那张大床的使用权,而且他得到了很轻松的工作——把食具还给老板娘并且预定晚餐。的确是轻松的工作,不是吗?比起从那张模糊的相片里辨认那小得不能再小的数字来说。

老天保佑,他终于可以暂时脱离那些东西了。提着食具,温罗丁零当啷地走下楼。

温罗找到老板娘的时候,她正在一楼餐厅的吧台旁,似乎在发呆。

老板娘是个看上去不超过四十岁的女人,棕色的头发盘起来,绿色的眼睛,虽然有些发福,眼角和额头也有了一点时间的痕迹,仍然很有姿色,可以想象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

“老板娘,我是今天早上新来的住客。我来把食具还给你,谢谢你为我们做的午饭,麻烦你了。”温罗恭敬地把食具放到她面前的吧台上。

看到温罗的时候她楞了一下,很快回了神“哦,小伙子,是你啊。”

“你记得我?”今天很早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她竟然记住了他的脸。

“当然,这可是我的职业。而且……你们也很显眼。”她接过食具,顺手放到吧台后面,“不过,今天那个很酷的客人说会是另一个先生把这个拿给我,就是我说很像我丈夫的那个。”她向温罗眨了眨右边眼睛,快乐地微笑着。

虽然这是职业要求,但是温罗还是要佩服一下,“他还有点工作……对了,今天那个酱汁很好吃,我们都很喜欢。我们还想订六人份的晚饭。”

“真的?太好了!那是我丈夫最喜欢的食物,我有好多年没有做过了。不过,今天看到那位先生,我突然想也许偶尔我该练习一下,如果我丈夫回来了,我做的菜不如从前,那就不好了。今晚我再做另一样拿手菜。”她微笑着说,眼角的几条笑纹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笑。

“听你这么说,我那个朋友真的长得很像你的丈夫?”温罗坐在老板娘对面的高脚凳上,对这个话题颇感兴趣,当然,那是因为她不断地提起造成了他的好奇,而不是他八卦。

“当然了,要知道,我已经过了到处搭讪的年纪了,小伙子。”老板娘挥了挥手,“要看相片吗?”

“可以吗?”

老板娘神秘地从衣领里拉出一条银质的项链,项链的坠子是个可以打开的圆形银质相片盒,盒子有一定年龄了,但保存得很好,刻着古典精致的花纹。“这个是他亲手做的。”她自豪地说。

温罗回以微笑,她一定很爱她的丈夫。

她轻轻地打开相片盒,平举着,像炫耀的小女孩,“你看,这个是我丈夫。”

相片盒的两边各有一张小小的相片。左边是个美丽的棕发碧眼的年轻女孩,应该是老板娘。右边那张相片是个俊朗的年轻男人,让温罗惊讶的是,那男人的眉眼和砂羯罗的确有6分相似,尤其是那双眼睛。

“和你朋友很像吧?”她一脸‘我没骗你吧‘的表情。

温罗不由地点点头。

老板娘低头看着相片,脸上闪过一丝遗憾,“这是二十年前的相片了,他现在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要是他站在我面前,我认不出他,可怎么办。”

“你们有多久没见了?”温罗轻声问。

“快要二十年了。”

二,二十年??温罗眨眨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真的。快二十年了。”老板娘脸上带着安静的微笑补充强调。

尴尬地笑了笑,得到这样的答案,温罗有点后悔问了。这是个不好的答案。二十年不见了,理论上不是分手,就是他不在人世了。但从她的说话看来,两者都不像。那就应该是更不好的事情——生死未卜。不管怎么说,得到这样的答案,应该是停止话题的时候了。

“小伙子,你不用这样的表情。”老板娘豪爽地拍拍温罗的肩膀,“我丈夫的事是这一带可以公开讨论的事情。”

“咦?”

“小伙子,你的表情真有趣。”她大声笑了,把一个杯子放到温罗面前,“来,请你喝啤酒。其实那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我和他,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我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他是个穷小子,我家里人当然不会同意了,所以二十多年前,我们私奔到这里来。因为我们没有钱,所以他去当了水手。要知道,水手是个很赚钱的职业。”

……恩??这样的话好象在哪里听过。但是温罗记得那个很赚钱的职业好象是‘佣兵’而不是‘水手’。哦,好吧,随便了。

“他经常要出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他每次回来都带回来很多钱。他的收入真的不错。我这个小旅馆就是用那些钱开的。”

一间旅馆?不得不承认‘水手’真的是个很赚钱的职业。

“他当了两年的水手。最后一次出航之前,他说,他回来之后就会退休,和我一起经营这个旅馆。他还说,会带最漂亮的钻石戒指回来给我作礼物。”她温柔地笑了,脸上闪过幸福,“我们结婚的时候很穷,所以我们的戒指是他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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