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无字天书
坠凡尘
马儿倔
紫陌鹿鸣裙边雪
裙边雪
追兵渐近
猫儿呜咽
十殿泉台无好月
美人归来踏青节
踏青节
孤魂如海
红尘如夜
按着姬铃儿所说的方法,我用毛笔蘸着墨水瓶里的药水,费劲地在这本无字天书的页面上边刷边读。
说起来实在没什么稀奇,纸页上,被毛笔刷湿了的地方,立马就会显示出一些深褐色的字迹,没错,那笔锋张牙舞爪,的确是我父亲独特的笔迹和字体。
我一页一页刷下去看,很短的时间,前面先刷出来的字迹就会干掉,变成褐色的粉末,只要吹口气,或者随着翻页粉末落下,字迹就没有了。
老爸写下的语句用的都是大白话,前面几十页都是写给我看的,简单地给我介绍了他的一些历史,其文中大意概括如下。
我的老爸是个苦命人。由于生父早亡,母亲迫于生活压力无力抚养,很早就不得不把他送到刚成立的新戏班,那时候叫曲艺学校,当上了包吃包住的戏曲小学徒,开始赚工资的时候我老爸才只有八岁,每天跟着曲艺班的老师和大大小小的孩子,早起练功,这样过去了六年,学成的老爸被分到了地方剧团,在舞台上出演一些小角色。
有一天,剧团里来了两个陌生人,联系了团长后找到我老爸,当然也骗他喝下了那怪酒醉生梦死,看到了他背上的牛形天纹,之后陌生人带我老爸回到异人的组织,通过唤醒,让藏在我老爸体内的超能力觉醒了,让人觉得很衰的是,属于他老人家的基础超能力很陋,简单说来,我老爸跑不快也打不了,他只能通过触碰其他人的身体,瞬间感知到对方两三天之内的记忆。
因为这个能力使用起来外部条件和限制很多,所以在其一生之中绝大部分时候都没派上过多大的用场,一般也就用来刺探一下情报什么的,唯一值得骄傲的是在火热年代中,他无意中使用这个能力,知晓了有人经过秘密筹划,组织了大批小将、土制炸弹和自制枪支,正计划袭击弹药库并劫持某大人物,老爸一通匿名通风报信,才使得这件事最终没有酿成大祸。
老爸功成拂袖去,深藏功与名。
由于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这种事情对异人族对抗兽人族的使命来说虽然不是完全没相干,但也算不得奇功一件,所以这件事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和功劳,老爸还是只能作为异人中一个普通的信使,默默无闻的执行些小任务,无聊了很多年。
读到这里,我才明白了为什么我上初中的时候,凡是不做作业、考试作弊、和坏孩子学抽烟、和野孩子打架、和心仪的女生晚自习逃课晒月亮这类的事,总是瞒不过老爸,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打完休息一会儿接着打。唉,想起来还真是冤枉了隔壁的小胖,我一直以为是他告的密。
再后来剧团给老爸分配了房子,经人介绍,老爸与一个俊俏的女人结了婚,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老爸对这段婚姻投入了全部的感情,可是老爸毕竟经常要出门办秘密差事,难免对妻子照顾不周。
况且,也许因为老爸总能洞悉妻子最近做过的事,可能没有人愿意在另一个人面前变成没有秘密的透明人,所以有一天当他风尘仆仆地从几千里之外回来,家里冷锅冷灶,已经人去屋空,妻子留了一封信给他,拾掇归置好自己的东西,跟一个来交流地方曲艺文化的,内蒙的拉马头琴的琴师溜了。
一来那时候老爸伤透了心,二来那时候也没有婚姻法约束,三来内蒙那么大,天地广阔大有作为,想找到两个故意躲起来的人,无异于大海里面捞曲别针,所以也就没下文了。
之后有一天,组织发了通知,说是有一批不到五岁的散人小孩,都是孤儿,寄养在总部,上头指示,族里有人想要的可以去挑,领走收养,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没有上头的要求,不得唤醒。
老爸也没和谁商量,请假去到总部那边,在几十个孩子中挑中了我,把我带了回来,还给我取了名字,就用他夫妻二人的姓连起来,叫个孙侯,然后抚养我长大。
中间儿一段,老爸告诉我,如果有一天,不管他还在不在人世,只要是我的族人前来找到我,不要怀疑,听从召唤,大胆去发现封印在身体内的超能力,运用它,去完成我血脉中流淌着的使命,捍卫光明,击溃黑暗,如果需要,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一定要毫不犹豫,因为这就是我们异人一族存在于世界上的唯一的意义。
接下来一段,大意就是唠唠叨叨地叮嘱我。一是作为异人族中最低等的散人,应该安守自己的本分,听命就是了,但切记不要去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更不要试图挑战世家的威严和能力,因为别人的能力是超出我的想象的;
二是作为这世界上一个独特的存在,身为异人,能为神族服务,能隐藏在人群中为普通老百姓默默贡献,这种行为是很高尚的,切记不要运用这些天赋和神授的能力去给自己谋取金钱、社会地位,尤其不要运用这些神授的能力去做坏事,否则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最后一点,将来会与我打交道的那些兽族,是我所难以预想的敌人,尤其是那些有名号的兽将,都是手段残忍,能力卓越的妖怪,如果遇到这类任务,一定要小心谨慎,不管我是佛徒还是信使还是神将,切记要相信同伴,因为个人的能力再强,也比不上团队的力量坚实,切记对付不了的时候,逃跑不丢人。
后面空了几页开始,每一页都是一项具体任务的详细描述和很具体的任务执行情况。按照老爸的自述,他早就已经觉醒并且开始执行分部安排的任务了,而这本笔记本上第一个任务开始于1984年,这说明在那之前,他要么就是没有记事的习惯,要么就是他级别太低,组织都舍不得发给他这个大号笔记本。
这一部分的第一页上写着老爸记录的一个任务的始末:
“任务一、时间,1994年5月5日,楚安排,要求我协助涂、佘二人,查龙的去向。
从五华山下,开始查询,6日,接触青年路卖牛仔裤小贩李某,经检索所获取记忆,知龙4日下午,抱一大号女式包,向南行进,按涂判断,应是去往火车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