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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八十三 不负韶华(2 / 2)

要么,就是通过实施政策,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名仕点评,作为河内司马家的嫡系,司马朗他自然不差,不过,在实践上,他倒是需要做出一番功绩来。

乱世之中,文人出仕,无非便是投奔一方诸侯。

相当于将自己作为资本,投资押注,这个时候,靠的便是眼光与运气了。

一步错步步皆错,一步先步步先!

毕竟,投资押注,本来就是一个赌博的行为,要么一错错到底,要么领先与人,走到最前头!

接过兵符,司马朗目光看向那些精骑。

此时正一个个站立整齐,均以右手捶胸行军礼。

这个倒算得上是军营中的规矩,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名将周亚夫说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的名言后,汉军之中大都是行军礼,只有极少数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行跪礼,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请降……

既然如此,那就先试试吧,并州吕布!

甩了甩乌黑茂密的头发,司马朗那一双湖水般清澈的朗目中,光芒四射,配合着身形修长,当真是从容不迫仪表堂堂。

所谓的人靠衣装马靠鞍,便是如此。

一个人身上的气质,有些时候委实是会影响一个人对于此人的看法。

一个人要是动不动就表现出痞子样,不三不四的样子,就算再穿怎样的华服,也不能掩饰他的庸俗。

但要是一个周身上都流流露着一抹智慧通达,彬彬有礼的书生样子的话,无论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他人第一眼看到,心中就会觉得此人是书生,是个真正的读书人。

一个人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气质,往往则最能体现这个人的本质!

“既然如此,容在下修书一封,呈递回家,便即可动身尔。”整顿衣容,司马朗向高郅拱手。

快慢有致的步伐中,快一分则失态,慢一分则失礼,不快不慢则刚刚好,恪守礼仪!

所谓‘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不正是这个意思。

让随行下人取来纸墨,司马朗也不嫌弃地面脏,跪坐在一处石板前,毛笔在砚台中吸满墨水,显得格外的饱满圆润。悬腕提笔,横平竖直,一笔一画,距离都是一般无二。

他写的很慢,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刚刚学会写字的幼童,但是一笔一画,铁画银钩,力透纸背,给人一种铮铮铁骨,力度森严的感觉。

一时之间,高郅的耳朵里只有笔尖划破白纸的唰唰声,一行行体悟,仿佛金石一般透过纸张镌刻在纸张之上。

提起毛笔,挥毫泼墨,笔走龙蛇,毫无停顿,竟然是一气呵成。

一个个文字落于纸上,好似鼓槌敲打在鼓面之上,发出轰轰的响声。当最后一个字落在诗筏上,一个个字共振起来,仿佛是百面战鼓齐鸣。

不多时,一封书信洋洋洒洒而成,交给家仆,快马而去。

“走吧!”

司马朗起身与高郅转头一笑,两人一前一后,奔驰在宽阔的大地之上,如两只空中雄鹰一般,似要展翅飞向天空一般。

韶华易逝,要不在这大世上走上一遭,谁能心甘情愿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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