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外之地,不但是苦寒之地,而且危机重重。
在这里,不仅有着残暴的胡人,还有来去如风,抢掠血腥之财的马贼,随时可能翻脸杀人的匈奴部落,还有潜伏在黑夜中四处偷袭商队的野狼群……
想要在茫茫的大草原上,一支百十人的商队那就是一叶小舟,随时都有被危险吞噬的可能。
所以一些零零散散的商人们出于安全的考虑,会自发的组织到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团体,共同应付可能遇到的危险;人多力量大!无论到了那里这都是一句至理名言。
而在这里,跑商的人员组成就非常的复杂了。
既有一些私自雇佣的大豪商,也有西凉来的刀客,甚至还有一些是门阀大户们自己组织的商队,论起走私货物,那些贵族官员们同样不落人后,如此肥美的一大块肉,谁不想咬上一口啊!
那些商人们走南闯北,消息是最为灵通的。
那些来自各地的豪商们聚拢在一起,熟人之间互相打个招呼,交换些情报,脸生一点的也会问候一下,试探一下对方的底线,也好做到心里有数。
能当走私商人的就没有一个是善良之辈,那些还心存善念的尸骨早就喂了塞外的野狼,走私商人,平日里自然是以物易物,做些正经生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偶尔客串一下马贼,做些黑吃黑的买卖。
可以说,每年这些出塞的商队,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死在同伙的手里,就算你不想杀人,人家也会来杀你,走私固然是暴利,抢劫那可是无本万利。
也就是在战争中,帮助某一方,从而获得巨大的报酬。
虽然这种报酬很是不菲,不过危险度,也是极高,毕竟,在那战场绞肉机中,几百人的队伍,一个不慎,就算是被全部剿杀,那也不足为奇。
这一次,高郅他所盯上的便是甄家的商队。
当然,他没有招揽的想法,毕竟对方的根基在河北,与这里的各处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怎么可能放弃家业跟着自己前往并州?
不过虽然不能将之收服,做点生意,结个善缘还是可以的。
“哼哼...就算不能让你们支持,也得从你们这些土豪的身上割下一批肉来。”
清楚的知道,最多再有一个半月,等到草叶彻底变黄的时候,塞上的狼烟就会熊熊升起,那些匈奴骑兵会像狼群一样杀向内地,抢掠汉人百姓。
有了掠夺的经验,这些尝到甜头的匈奴人一定会集结更多的人马,抢掠的地方也会更加的深入,到时候必然是兵锋所向,血流成河……
要知道,这一次他们所击溃的匈奴人,不过是由一批匈奴游骑和游走的胡人、奔驰的马贼组成的临时的联盟。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可现在自己这边对匈奴人那边的情况却是知之甚少,而这些走私商们却有机会深入到草原内部,去看一看匈奴人的虚实,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大胆的计划,开始在高郅他的头脑里形成,虽然有些疯狂,但越是如此,就越让高郅有所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