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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七 平军(2 / 2)

眼前的这一幕,直令李武咬牙切齿,睚眦欲裂。

须知这些军队皆是他的私兵部曲,随他转战南北,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建功立业最大的依仗。

他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场上,一边控制着坐骑缓缓加速,调整气息。这是决胜的时机,容不得一丝失误。

只数息功夫,李武就已将自身的精气神,提至巅峰,蓦地狠狠一夹马肚。

眼看高郅大杀四方,早已经怒火中烧的李武,对于自身武艺极为自信,大喊一声,策马举枪便向高郅杀来。

此时蓄势暴喝一声:“去死!”

他既然有心让高郅丧命,手上自然不遗余力,抡起通体铁铸的长枪,狠狠向高郅刺去。

此刻,他就像一个即将输掉一切的赌徒,既为了翻本,也为了博取更大的前程,他已经决定孤注一掷!

却说高郅他此时堪堪杀透袁军军阵,他杀得兴起,浑身浴血,也不知有多少袁军惨遭屠戮。

这招乃是险招,攻敌之必救,属于崩枪退步、救护败枪的枪法,取得是以攻代防,使对手蓦然慌乱,即刻破解其势。

高郅已经占得先机,趁机欺进,一声暴喝之下,只见他转动右臂,将手中长枪抡成满月,手中长枪顿时化作疾风暴雨,或劈或砍,每一下都是势如雷霆,快如闪电。

“喝!”高郅低声喝道一声,力贯双臂,快速刺出三枪。他手速极快,瞬间化收为攻。

着面对强悍出手的高郅,李武哪里还能抵抗?

被一枪当场穿胸而过,随着长枪上蕴含的气罡于体内炸裂,他的哀嚎渐渐停下,目光慢慢涣散,身子软软得就如同一滩烂泥,委顿在地,再无气息。

高郅当下左手用力一勒缰绳,白马吃痛之下,前蹄离地,高高扬起,高郅端坐马背,单手持枪,一举将挂着李武尸身的长枪,从地面抬起,朝天举起。

李武的鲜血犹自温热,沿着枪柄汩汩而下,直把高郅和座下白马染成一片暗红。

高郅环顾四周,怒目圆睁,目色森然,喝道:“还有谁敢一战?”

顿时四周袁军大哗,弃甲曳兵,恍如没头苍蝇四散而去。

实在逃不掉的索性跪在地上投降,一动也不敢动弹。

反观狼骑一方,人人皆是精神振奋,气势恢宏,各部杀气腾腾,辚辚而动。

按照道理说,战场上自家将军被人杀死,部众无论如何都应为其报仇。

但众袁军此前见了高郅武勇风采,心下原已震撼,此后又见自家几位联手偷袭还尽数被杀,又觉不齿,连带着自己,也是脸上无光。

此时倘若有一将领挺身而出,声言复仇,余下的袁军,自然也会奉命讨伐。

只是眼下磐河之地驻守统兵的袁将先后身死,其余诸如文官的,向来文弱,并无威望,袁军兵卒顿时乱做一团,便是平时最为精锐的亲卫一下也没了主意。

均是垂头丧气,既然无人挑头,稀稀落落眼看着就要做鸟兽散了。

当次大好时机,高郅却正好振臂高呼,一举拿下。

常言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若能不费一兵一卒,而收得数百兵丁为己用,可谓大功一件!

常言道,须知有时候,天授拂取,反受其害!

既然对方兵卒遭遇这般变故,一时半刻间又无威信著重的大人物出来主持大局,当下吵吵嚷嚷乱做一团。

那么他又何不招降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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