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他们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被自然舍弃掉,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
这同样也是属于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他们的速度有点慢,不知道前行了多久,后方忽然响起了马蹄声。
“报!后面有汉军追来!”
“什么?多少人!”
“一人…”
一人?
匈奴士兵们都是笑了起来,有的人更是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回去继续盯着吧。”
“该干嘛干嘛!”
这批匈奴士兵里面的小头目冲着斥候摆摆手,自己给自己又是灌了一口酒。
一人的前来?不是他小瞧,而是真的完全不看在眼里。
这时候,匈奴士兵们都为这件事大声喧哗起来。
“还记得上次吗?我们碰到了一队足有三十人的汉人队伍,领头的是个使枪的还是耍刀的来着,跟我们正面交锋,结果被打的屁滚尿流。”
“还有一次,百人队伍在拦截我们,还不是被我们轻松逃走!”
“一个人啊!太好笑了!”
“哈哈哈哈!”
无一例外的,匈奴人中都是嘲笑与轻蔑的鄙视声。
身经百战的他们,实在对一个汉人,提不上任何兴趣,根本不放在眼里,哪怕他看上去好似一个将军。
在这并州边荒的地方中,而且还是偏僻的地带,汉人的军备力量并不强大,他们可以任意妄为。
当然,很快,他们就会感到后悔,并为此付出代价!
这批匈奴士兵们,继续带着虏获百姓,走得奇慢。
高郅单骑加速,迅速在向西数里的地方,追上了负责看管百姓的二十名匈奴后卫。
匈奴士兵没料到,此时正处于混乱的汉军,竟有人敢追出来。
一名小头目大约是急于表现,不等命令,就带着三个喽策马而出,迎了上来。
高郅的两腿轻轻一夹马,马儿便向前冲出两箭之地,与小头目迎面交马。
小头目长矛向高郅的心窝刺去,高郅仗着自己的实力,并不招架,只是身形一闪,张开胳膊。
将长矛夹在腋下,而后一手紧握矛杆,怒吼道:“起!”重达一百六十斤的匈奴人便被带离马背,悬在半空中,却又紧握长矛,不敢松手。
其余三名匈奴人见高郅的注意力在头目身上,以为有机可趁,纷纷调转马头冲来。
却被高郅单手持枪,将小头目的身体作兵器横扫过来,当场砸翻一人,而小头目,也因此昏死过去。
另外两人见机会已失,想要逃跑。却又被不依不饶的高郅赶上,一枪抬臂,扎透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