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都市言情>猎血人> 第一章 画中人,画中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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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画中人,画中猴。(1 / 2)

 落阳的余晖洒在了新乡镇上,让这个沉默而落寞的小镇更是添加了几分垂暮姿态。新乡镇是东方合众国的一个平凡的小镇。

没有什么不平凡之处,只是他曾今险些就不平凡起来了。正是因为这里地属偏僻,处于大山的环抱之中,为了保密性,在公元1983年航空航天局在这里建立了全国最大的航天材料加工厂—东国航空航天第609加工公司。这个加工厂的建造工程,让全镇人都为之忙碌,也为这里的大部分人提供了工作机会。

厂区建造工作耗时6年,这里的每个镇民都为即将到来的稳定工作而憧憬,有机会在国企工作,可比在地里刨食的生活有奔头。而且,以后孩子的工作也可以着落在这里。谁愿意孩子为了工作远离自己身边,人一辈子不就是奔个子孙绕膝,天伦之乐,老有所依。

公元1989年,这个厂区果然开始投产了,不低的工资与优厚的待遇让镇民的生活改善了许多。每个人脸上都显示着幸福和忙碌表情。

失落,悲哀,无奈在公元1993年充满在每一个镇民心中,因为厂区在正常生产运营4年后要搬迁了,搬到6000公里外的俄州。

愤怒的镇民在市政大楼前游行抗议,市政给了答复:搬迁势在必行,但是如果你们有人想继续在609公司工作的,可以随公司一起去俄州。搬迁的原因不明,据说是和东国死敌—血族帝国有关。

一部分还没有结婚生子的年轻人远离了自己的家乡。而厂区也为了保密性直接推平,只留下了几个门卫看门和生活的小平房。

15年后的今天,镇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务工,这里就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小孩。

新乡镇再次恢复了破败。

镇子如同迟暮的老人,没有了孩子,寂寞的晒着黄昏的余晖。

余卿,在山林中奔跑着,眼睛紧紧的盯着前方,每一步都在草地上印着深深的脚印,完全不在乎身遭的荆棘,在跑过的途径中的杂草,矮树中开出了一条道路。

不是说野猪是山林中最为凶猛的动物么,为什么见了自己却转身就跑呢?余卿在心里嘀咕着,心中烦躁恼怒。

在余卿前方,赫然奔跑着一个动物,庞大的体型,粗短的四肢,犬齿外露如同是尖利的獠牙,这是一头野猪。这个山中的猛兽,鬃毛和皮上有凝固的树脂,普通猎枪的弹药不容易射入,通常需要几队人一起配合才能成功捕猎。更何况这是一头离群的野猪,连熊豹都不愿意轻易招惹它。

但是这个森林的无畏的强者,被一个未成年没拿武器的人类追的慌不择路。

余卿发现这头野猪的时候,它也发现了余卿,打着响鼻有些不屑的继续拱着地上的松果,嚼着野菜,也不理会这个看起来毫无威胁的弱者,刚才的觅食成果颇丰,不知是野羊还是家养的山羊走失了,出现在自己的领地里,哪有放过的道理。

但是余卿看见它却十分的兴奋,这头野猪大概有400斤重了,有1年都没有见到这样稀罕的物种了,卖到山下收野味的老李又能有不菲的收入啊,下半年的学费可有着落了。

悄摸的起脚落脚,慢慢的靠近这头野猪。在余卿眼中,这不是一头野猪而是一头野猪形状的钱。

野猪抬头看了一眼余卿,嘴里连呜呜的警告声音都不想发出,纵横这片森林三年了,曾有一个不开眼的猎人打它的主意,但是身上的松脂和坚厚的皮肤让那些钢弹无能为力,它当时也非常饿了,就在猎人惊慌绝望的喊叫声中,它尖利的牙齿撕裂了猎人的皮肉。

现在它不饿,但是不代表自己的尊严就可以随意侵犯。

野猪看见面前这个弱小的生物,还在接近自己,并且好像有恶意,野兽是最为敏感的物种,一旦判定对方有恶意,就要把对方赶出自己的领地,或者殊死搏斗。

余卿看见野猪背上的鬃毛开始直立,而且鼻息粗重,他知道这头野猪已经把自己视为敌人了,动物面对敌人只会有两种反应,要么逃跑,要么搏斗。

那么这头野猪是要逃跑还是要战斗?只要是有眼睛的都看到这头野猪被惹毛了,怎么可能逃,但是余卿太想得到这头野猪了,而且太阳快下山了。

所以,余卿弯下了腰,野猪开始警觉起来,后腿曲起,笔直的鬃毛在微微发抖,眼睛也开始冲着血,直盯着余卿。

它认为只要是弯腰伏地就是发动进攻的前兆,所以当余卿很快直起腰身的时候,野猪依然没有放松警惕。

一个物体,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清晰的抛物线,迎着夕阳的余晖,落在了野猪的脑门上,这个物体来的并不快,甚至在空中自由落体的时候就能看清它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土块。是余卿弯腰在地上拾得一个土块,土块尽然直愣愣的打在野猪的脑门上,土粒溅的四散。

野猪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鬃毛立的都不是那么直了,余卿无法从野猪眼神中读出愕然含义,但是很明显,随后野猪的眼睛越发红了,那红光已经快要射在空气中一般,野猪被羞辱,并且激怒了。

曲住的后腿仿佛在蓄力,然后在一瞬间崩的笔直,后蹄陷入地表下,然后抬起,草皮被带飞出去,身体无视灌木的阻挡,直接撞去,灌木瞬间被撞折,一颗山果小树被踏平,野猪的加速度越来越快,然后它踩过一朵地上的野菊花后,已经离余卿只剩下2米,野猪把头微微垂下,用最为坚硬的骨头向余卿顶去。

余卿从野猪行动的时候就在低头看着那朵野菊花,似乎并不太担心自己可能是野猪的下顿食物,与野猪的野蛮冲撞不同,他只是慢慢的沉下身体,扎好步子,右手握拳,拳头上凸起中指的骨节,做这一切动作的时候,他一直盯着那朵小黄花,就在野猪前蹄越过小黄花时,余卿拧腰出拳。

人手与猪头的碰撞在一起,声音响亮而沉闷,中间夹杂着咔咔骨裂的声音。

余卿的跑鞋因为承受不住力量的撕扯而裂开,一只脚露了出来,然后那只脚居然插入了草地里。而野猪则是被余卿一拳击飞四五米,落在地上后又滚了几转,这才停住。

野猪摇着脑袋,立起身子,然后看了一眼这个人,随后转身撒开蹄子就跑,居然比刚才进攻的时候还快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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