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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下南洋(下)(2 / 2)

政府提供临时住屋安置移植者;

免费供给大米和食盐一年;

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建立警察局保护华人安全;

华人可永久居住在砂拉越。

这对无业失业的流民来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不少流民“甚或自鬻以求至其地”了。

对流入地来说,华工一直是南洋开发的生力军,他们是廉价的用之不竭的劳动力资源。

“下南洋”的流民运动,对流出地同样发生深刻影响,它对缓解“经济压迫”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葛剑雄等先生所著《简明中国移民史》中,有一个简单的计算:从1840年到1930年的九十年中,由闽、粤两省输出的流民每年平均十万以上,足以抵消每年的自然增长,缓解当地的人口压力,至少可以减弱由此而引发的社会振荡。

这也就是清朝能够坐稳中国几百年的原因了,说白了,王朝颠覆无非就是人口太多,资源不够分了。

清朝所做的就是消灭人口,只要把多出来的人口消灭掉,那不就够分了吗。

哪怕是华人对南洋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依旧不能抵挡住当局的血腥屠杀。

就拿1740年的‘红溪惨案’来说,就被西班牙殖民者屠杀数万华侨。

甚至早在1603年就曾经发生过西班牙殖民者屠杀菲律宾华侨两万多人的事件。

这两次的事情传到明清朝廷的时候都是一个结果:不了了之。

惨案发生后,荷兰总督华尔庚尼尔被逮捕并死在监狱里,当时荷兰国会曾对此事进行辩论,担心处于盛世中的乾隆政府的军事报复以及中断经济往来。

当时福建总督策楞、提督王郡将此事上奏朝廷。

后来经过反复商议,归纳如下看法:被杀华侨是“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是“彼地之汉种,自外圣化”。

因此华侨遭屠杀,“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圣朝”无须加以责备。

只是禁止了彼此之间的通商贸易,巴达维亚陷入萧条。

明朝虽说好一些,但也只是口头上强烈谴责了一番,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反而助长了西班牙人的嚣张气焰。

这正是因为海外华侨没有形成自己的政治力量,他们往往没有把南洋当成自己的家。

只是认为自己就是来打工、来经商的,他们还想着叶落归根。

并没有在这里长久发展的想法。

这种想法在罗兰芳看来实在是太过于愚蠢了。

凭什么自己辛辛苦苦付出的东西要给别人?

别人还认为受之有愧,于是把你们都杀了,自然就不会愧疚了。

罗兰芳绝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必须要好好的改变他们的思想,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久在他乡为故乡。

对于那些该死的西方殖民者自然也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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