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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夜(2 / 2)

枫思城将黄思忠送到府邸,被留了下来,要与老将军多聊些往事。枫思城作为晚辈,自然不能拒绝,在将军府内多待了几时,待到月上中天,老夫人备下了厢房留他多住些日子。如今安排了职位,要搬到官衙里去住,人生地不熟的,恐难以立足。

这样热情,枫思城倒不好拒绝了。用完晚宴,与黄老将军饮了酒,就由人领着,到了外宅的一处院落。收拾得整齐干净,枫思城躺在床上,却是无眠。

今日他几乎生死一线,若非黄老将军力保,怕是无法进入西川阵营,更无法在李宣盛面前露脸。可是李宣盛杀一亭之心已昭然若揭,明眼人都能看出,他还能不能救下一亭呢?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枫思城注意到外面的护卫并未注意这个院子,只不过来回巡逻。他翻身从窗到了屋檐,趴在屋脊之上,半躺着,瞧着头顶的星星。

夜里还是这样的安静,就好想汝南城外的那片斜坡,一亭与他曾经也一同看过风景。如今伊人犹在,他却已经娶妻,丧妻,人生走了一半了。有人黄袍加身,富甲一方,韬略谋算,赢得盛名,少年英雄,已成了不灭的神话。他呢?前半生做了镇国大将军的老来子,受尽了荣华富贵,夸耀显赫。一招颠沛流离,连流浪狗都不屑与他争食。本以为在王仁手下,能博取功名,干出一番事业,如今白发掺杂,却是孑然一身,唯有老母为伴。

还有心情关心他人的生与死,连他自己都觉得讽刺。

一亭如今也遇到了良配,只是李翰与她,也是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若她还在金吾卫为少帅效力,此生都无法和李翰在一起了。难怪那么久坚决地反对少帅的提议。这样的反对却会带来灭顶之灾。李宣盛可不是一个宽厚之人,曾经在河西交战,李宣盛为了脱逃,丢下一干将士为他拼命流血,纵使援军到了,也未曾想到救人。他能留下枫思城,全看在他的战绩上。

越是思虑越是清醒,如此又怎么能够处理好公务?

枫思城望着关押林一亭的大牢方向,惴惴不安,今夜怕是个无眠之夜。

天牢重地,官兵把守,来来回回巡逻,围城蜂桶一般,密不透风。里面也是阴暗潮湿,不见天日。咳咳哒哒,传来几声脚步声,林一亭睁开禁闭的双眸。这人是冲着她来的,一亭想着,计算他何时会到。果不然,一身包裹在黑色斗篷之下,一条血红色的裙子,摇曳着鲜红的液体,嘴角露出一个阴险的笑容。

“你会死在这里。所以我要放你走。林一林大人,西川的土地已经装不下你这只雄鹰,赶紧另寻高枝去吧。”

林一亭冷冷地看着他,并不做声,反而觉得好笑。大眼看着躺在地上的狱卒,以及嘴角似有似无的红色血浆,不由得一阵恶心反胃,偏偏肚子里又不曾吃过点心。活活地被恶心到了。

这人打开了地牢,发出蚩蚩的假笑,一瞬间绕道了林一亭的身后,阴森森地道:“听说你的骨头都是被打断之后,再接回来的,不如让我亲眼见证一下?”

这人越靠越近,林一亭突然动了,反手抓住他的脖子,飞起一腿,踢到墙上。还未反应过来,就被掕着脖子一顿疯狂输出。一顿拳脚相加后,发出渗人的惨叫声,犹如恶鬼一般,透入皮肤,渗入骨髓,弄得人心发麻。

原本躺在地上的狱卒,浑身颤抖起来,连滚带爬,走出去好远。

掀开他黑色的斗篷,一身红衣扎眼得很。林一亭一把丢在地上,翘起睫毛,道:“这样很好玩。下一次注意你的装扮,太可爱了,忍不住就要揍你。”

捏着半边肿胀的脸庞,厉利爬了起来,装神弄鬼是他的专长,金吾卫中的第二把手,林一亭的头号粉丝,粉丝后援会的第一把交椅,正挤眉弄眼,摆出一副崇拜的目光看着揍他的罪魁祸首。

“小林林,你还是这么可爱。厉利都爱死你了,在军营之中的大牢出来又威武了几分,实在是楷模,榜样,天才。”

林一亭瞧着他的模样,心中有些愧疚,可要是不揍他,他还真以为自己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很受欢迎。

“是鹰眼让你来看我的。”

厉利道:“我一向是不听话的,他叫不叫我来,我都会来瞧你的。看你这一身伤痕,没有好好养着,留下些疤痕,可叫人心疼死了。”

林一亭没好脾气地瞪了他一眼,道:“他有什么话叫你转告的?”

厉利道:“人家来看你,你就不信我,还非要拉扯些不相干的人。他那些弯弯肠子我是不清楚的,但是有一点还是说得很好。小林林可不准偷偷离开金吾卫,没了你,这一盘死水,有什么好玩的。这些人打不过我,还一味的拍我马屁,无聊透顶。要是没了你,没意思,我也得考虑是不是要换个职业了。”

林一亭没说话,看着黑黢黢的牢房顶,悠悠道:“这条路,我坚持走下去。厉利,大帅已经去了,金吾卫之中已经没了我的容身之地。少帅现在不过是没有想明白,我们之间没有了默契,再无可合作之处,现在不走。今后……”

厉利道:“我就知道小林林的心思,我是劝不住的。所以就偷偷来找你喝酒。顶了个名头而已,你瞧瞧。”

掏出一瓶醉仙酿,半眯着眼睛瞧着林一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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