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俊美的公子是个傻缺吧,怎么这么奇怪。”
“长的是真不错,可惜脑子坏了。”
路人纷纷感叹,倒不是遇到了什么太奇怪的事情,只不过在金鹏最繁华的大街上,一位身穿红衣,面目妖异的公子行为有些怪诞,他撑着一把遮阳伞,右臂曲弓,像是挎着什么东西,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前面拥挤的人群散开,礼貌且带着关切的样子看着自己的右臂,脚步缓慢,神色尴尬。
“老婆姐姐,您小心。”
“老婆姐姐您热不热,那个我的问题是不是赶紧给我解决了,你知道街上有很多美女在散步,这就算了,比起你还差得远,我不是太有兴趣,可是光天化日之下,您老人家光着身在在街上走,胴体曼妙,撩人心弦,我的魂快要被你这惹火的身体给烧灭了,你把我下面给禁锢了,我会很痛苦。”
达婆美目含笑:“你受不了可以不看,要不然我显出原型给别人看看?”
“别!您这一现身,只怕街上的男的当场就受不了了。别人虽然看不到你,但这样总归不好,你还是进来吧。”
“我喜欢这里,为什么不能好好看看?空色之间并非极端,一个地方再美再热闹,如果仅仅用眼睛看又有什么趣味,当然要走几步,身临其境一番体会,你战法难以突破,就是平时太禁锢自己,凡尘之间自有法则,只是你没看到。”
达婆心情似乎很好,语气也温柔许多:“你看到的只有我的身体,满脑子里也就全是男**欲,倘如你能心平气和的好好看看其他的东西,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这么做就是在磨练你。”
“我善了个哉!”吕牧尴尬的看着身旁几个用异样眼神注视他的小女孩,这些小女孩阳光曼妙,踝骨光滑,嘴角带笑,探着头观察着他,他只好讪笑着,表情精彩极了。
“哥哥,你是不是中邪了?”
“小哥哥,你一定是陪着你的爱人在散步了对不对?”高盘着发髻的曼妙少妇,眨动着长睫毛,想笑又忍住:“小哥哥,你身旁的这位真是美艳不可方物,小女子都觉得自惭形秽。”
吕牧惊道:“你看得到她?”
“当然看得到,你这么认真的呵护她,一定是个好男人。”那美妙少妇媚声连连,和身边同行的小丫鬟悄悄话道:“这少年真是太有趣了,一定是思念某个人中了邪,总是幻想自己的爱人就在身边。”
吕牧完全免疫,这本来都是绝好的搭讪机会,如果达婆不在身边,他倒能一个个的搭讪,在民风开放的金鹏国里,街上游逛的女子很多都想寻一个意中人或者在某一方面(你觉得是哪方面就是了)很需要,男人可以随意搭讪,看中哪个,或者互相看中之后就可以成亲、恋爱、偷情。对于民风温婉平和的飞歌国,这里简直就是迷乱之地,所以飞歌国和邻近的几个民风相对保守的国家的大富商和禅武者都喜欢在这里风流快活。
重要的是,再多的女人,完全比不了达婆不言不语,不动不声的美,那种美可以是任何你想象到的美好的东西,她的腰肢可以是扶风杨柳,可以是曲院风荷,也可以是水蛇,既美又艳,既柔又妖。她的眼波可以是吹皱的池水,可以是无云碧空,也可以是妖魅,辽远、柔和、引诱、平淡。她的发被后腰臀间的曲线拖着,如飞瀑也似锦云。她可以让你想起某个时间里最爱最思念最流连的温柔乡,也可以让你热血沸腾爆发山洪般的欲望,又可以风轻云淡,陪着你卧看天阶繁星,她的脚踝如同立在水中,给你无限的安定。
唯独一件事——和她在一起,你绝不希望再有别的人看到她,你会十分嫉妒,十分难过。
吕牧再想还有什么美好的词语来形容她,眼前就出现了一个令他头疼的女人,金胜男。
“你很有闲情嘛。”金胜男一反常态,再与吕牧订婚之后她一直穿的是比较闺秀华丽的衣服,今天却换了一身劲装,还是以前的那副巾帼豪杰,英气逼人,媚态隐在那颗痣里,干脆利落,十分清爽。
“三小姐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啊。”吕牧故意色迷迷的看着她,让她觉得很气愤。
“看来你不是疯了,不是傻了,而是病了,你有病!我看到别人说这里有个家伙像是中了邪,便来看看,没想到是你,你到底在搞什么?”
“我也没什么事,陪老婆逛街,散散心,怎么?”
“你老婆呢?”
“旁边就是。”
“你占我便宜!”
“不是,我是说我挎着的女人,不是你,你别误会。”
“果然是病了。”金胜男瞪了一眼,道:“你正常点吧,这样我也许邀请你陪我逛街,怎么样?”
话音刚落,别人都看不到、唯独吕牧能看到的达婆,便突然烟消云散了,吕牧右臂忽然一空,垂了下去,只听脑海里达婆似嗔的声音道:“你就陪你的小女友走走吧,我累了,放心,你做什么事,我都是看不到的。”
——骗鬼呢你。
好吧,总算用不着像刚才一样的发神经了,看来做一个正常人还是比较幸福的事。
“走吧,我们去哪?”吕牧问。
她挽起了吕牧的右臂——金鹏国民风如此,不代表什么。绅士淑女,自然这样走起来比较让人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