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时刻提防着,准备情况一旦不好就赶紧逃命,反正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足够他饿两天不吃饭的。
但是,很快,吕牧就,觉得,自己,多心了。
金二少爷确实是败家子,而且是纨绔到了可爱的地步,也可爱到了被人尊敬的地步。
金千两喝醉之后就开始叫吕牧妹夫了。
“前妹夫啊,实话说,你还真不错。唉,可惜我三妹没眼光,我要是女的我就跟你。”
“额,你要是女的,也应该是个败家娘们,谁敢娶你?”
“话不能这么说啊。”金千两笑着,然后走出了酒楼,一路上,让吕牧惊讶的是,金千两竟然很受别人尊重,不管是熟人还是不熟的见到他都会行礼鞠躬,甚至还有磕头的。吕牧不仅奇怪了,一个败家子会这么受欢迎?
“你以为我们金家如此受人尊重是为什么?就因为我们金家是金鹏第一财团的老大?呸!本少爷最讨厌那种名头,就算你是皇帝,一点作为都没有没凭什么收到平民的爱戴?”
他继续说道:“我在家族里是个败家子,但是我的钱从来没有一分是真正花在自己身上的,就这身衣服,款式俗套,也就前几年还流行,我两身衣服替换着,三年没有订做衣服。钱全施给了落难的豪客,艰辛的平民,这样的败家子我金千两做的愉快。”
“原来是这样。”吕牧深有感慨,印象的转变让他对金千两开始尊重起来,原来这少爷并不是真的吃喝玩乐那种纨绔二代三代,只是家族的人对他的误解太大。
“还有,他们都以为我是个废物,如果我是废物,身为第一财团的继承人,出了门还不被人劫的内衣都没了。”
“妹夫啊,我看你不错才跟你说的心里话,我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
吕牧问道:“什么忙?”
金千两道:“今晚,我想和司马兄以及霍兄去一趟死城。”
“死城?”吕牧道:“听说那里危险的很。”
“本来我家是藏有天魔死城的地图的,可惜我不知道它被藏在什么地方。“金千两笑道:“所以打算和两位哥哥一起去看一看,碰碰运气,加上你,咱们的力量就更大一些。现在金鹏国至少有十几家盯上了天魔死城,或许有重宝出现。”
吕牧心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愁着有什么提升自己的法门,想不到就这么巧的遇到了,所以他认真的问道:“老实说,我现在修炼的心经太低端,真心需要一套不俗的心经。”
“那你可来着了,也许你就碰到了天魔留下的心经呢,那可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东西!”
夜未深。
人已倦。
两匹从家里偷偷牵出来的卷毛瘦已经在郊外等着,金千两贴身小厮在郊外等的焦急,看到吕牧四人出城,立刻松了口气,劝道:“少爷,真的要去吗?”
“闭嘴,不要声张。”金千两问道:“若是有人问起,就说我去出远门嫖妓去了。”
——他真会往自己身上抹黑。
吕牧却完全没有理会他们说什么,双眼只看着黑暗中两匹脊梁上卷起毛发的猛兽,羊头虎身,奇怪的是这怪物还只有三只爪子。
八部众国里,有很多被驯服的猛兽,种类繁多,这种卷毛兽名叫“虎镰”,但是人们更亲切的称其为“三脚猫”。
因为品种极为名贵,所以一般的贵族也难以有一头,没想到金家随随便便就牵出两头来,只不过虎镰不如公子论的那头火云蛮厉害,那是能在天上行走的猛兽。而这虎镰在山间平地的速度极快。
金千两和吕牧一头,霍比特和司马手软一头,两头虎镰忽然跃起,往西边飞跑。两头跑兽腾跃如羚羊,飞跑如猛虎猎豹,二百里路程不费三炷香的功夫就到了。虎镰渐渐的放慢了速度,可能野兽对于环境有着很不一般的敏感,所以感受到不妙的气氛,两头虎镰如温柔的低吼一声,就不愿意再走了。
眼见黑烟漫天,将朗星的天空遮住,就如同战场上的荒烟,带着一股荒芜的死气,只是站在这附近便有一种苍凉痛心的感觉。
夜幕下,残破的死城发出点点亮光,以及火光,巨大而残破的城墙显得黑暗厚重,发出令人窒息的光泽。
四人的身上开始流汗,炽热的气息让他们立刻就被汗湿透了全身,相对看了一眼,彼此严重都有犹豫,这地方真的是凡人能进去的地方吗?
吕牧相信富贵险中求,可他毕竟不是傻子,这么危险的地方,还没进去已经快窒息了,据说死城里的岩浆更是可怕的厉害,火热炙烤的大地能否真的出现什么重宝还不好说。
“这……”霍比特犹疑了一下,从虎镰身上滑下,不安道:“这里可是有天魔死士守着,外加那十股势力的先遣人马,咱们四个人能行吗?”
来的时候踌躇满志,接近了之后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四个都是第一次来到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