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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陇中新法(1 / 2)

 王烁和保甲长们商量一天,两个新的法令诞生了。

一个,是陇中官吏新法。规定,从甲长,里长、村长到亭长、乡长到县令,不再经过朝廷考试任命,完全由百姓选举产生。先各里、村落选出里长、村长,然后从里长、村长里选出乡长,乡长里选出县令,管理地方。县令以下由各乡推举一名代理人组成参政会,选出会长,负责监督县令施政。其他县尉、典狱、教习一类县级官吏由县令任命,参政会同意方可算数。乡以下以此类推。

第二个法令,就是陇中土地新法。规定,百姓开垦无主土地完全归自己所有,只每季向公家交二分租子。租种地主土地,地主和佃户之间必须四六分成,地主四,佃户六,地主的四分里,必须拿出二分做为官家的税收。任何人不得撂荒土地,如经发现,土地充公。所有土地,荒年免租免税。旧账一概作废。

这两项法令,实际就是议会制和好多国家工业革命以后实行过的土地改革制度的粗糙模型。限于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的接受能力,王烁只能这样大致规定一下,以后再视执行情况不断丰富和改进法令内容。

这两个新法给了老百姓不少好处,使王烁很快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但是那些地主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当然不干。

不干不要紧,老子手里有军队。你敢不出租撂荒土地,我就真敢没收;你敢多收一分租子,我就去你家里抢回十倍的粮食来还给佃户,看咱们谁厉害!有本事你就去告老子,连守土大将军都是老子自己封的,老子还怕狗屁朝廷不成?

接着他又出台了一个兵役法。家里有一人当兵,种地租子免一分,经商税收减半。两人以上当兵,不管种谁的地,不交租;经商免税。当兵阵亡,其直系亲属未成年的,由公家养到十八岁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公家救济,逃兵不算。

那个时代的农民,没有几个明白《大明律》是怎么回事,全是文言文,又那么复杂,老百姓想弄明白也白搭。可王烁这三条法令大家却都明白,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关键,还是简单,通俗,好记。

漳县城里和四周乡村的老百姓纷纷拥护,争着当兵。

王烁尝到了甜头,索性连大明刑法也改成了简单好记的白话,同时去掉不合理和其许多残暴的内容,让它变得更加简单,倒真是有刘邦入秦约法三章的意思了。

新政不断出台的同时,王烁还得加紧组建新军,防止敌军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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