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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雄晚上十一点离开季川家”,这引起了刑警的注意。因为孟祥宇的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十点到临晨一点之间,而季川家距尸体现场又只隔一公里远。
“这一点很可疑。还是再调查一下陈雄吧!”田春达说。
陈雄,是一个方脸、中等个子的男人,三十五岁。他有些无精打采,讲起话来懒洋洋的。
他是这样回答警方的询问的:“在季川家喝了一阵酒,后来我的情人来了电话,让我晚上过去,我就说有事儿先出来了。我的情人叫艾玉婷。我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到了她的家里,晚上就住在那儿了。”
根据陈雄的供述,刑警来到了艾玉婷的家,对她进行了调查,得知情况属实。
陈雄十一点从季川家出来,三十分钟以后到达艾玉婷家,这已经很清楚了。由此看来,他不可能有充足的时间去离季川家一公里的杂树林杀害孟祥宇或运他的尸体到那。而且,他到次日早晨为止,一直同艾玉婷睡在一起,也不可能在这期间跑出来作案。
“这么说,他没有作案的时间,嫌疑也就比较小啦!”郝东说。
“是啊!”孟晓春回答。
“孟祥宇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被害的呢?”田春达抽着香烟说道。
“组长,再调查一下市内有贮煤场的地方吧!”郝东说。
“好吧。”田春达点点头。
刑警们开始对市内有贮煤场的地方进行走访。可是直到第三天,还是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来。
正在这时,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喜报,飞到了正在被高山拦住去路、陷入困境的重案一组身边。俗话说,老天有眼。这虽然是句老掉牙的活,可是现在的田春达组长却完全是这样认为的。
报告说:十三日早晨,东郊惠民路派出所收到了一个遗失的手提包。是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小女孩上学路过惠民路附近的一个贮煤场时捡到的。手提包是皮质方型黑色的,里面装有钱包、香烟、打火机、手纸等物品。钱包里是空的,并没有发现名片。派出所的警察以为这个手提包与此案无关,就没有向刑警支队报告。这是一个刑警来到惠民路派出所调查贮煤场的情况时问出来的。
重案一组马上将手提包拿来,并把孟祥宇妻子也传来辨认手提包。
“确实是我丈夫的。”孟祥宇妻子肯定地说。
“你丈夫在惠民路那一带有什么关系人吗?”
女人摇着头:“没有哇。”
田春达带着部下来到了惠民路附近的贮煤场。一个警察带着捡到手提包的小女孩和女孩的母亲正在那里等候。
“小朋友,你是在哪儿捡到的呀?”田春达问。
小女孩用手一指说:“就在那儿。”
那个手提包原先丢在贮煤场栅栏边上。小女孩在这条路上走,路过这里的时候发现的。那里散有许多煤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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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达和部下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环视着四周。吊车正在往货车上装煤。
“组长,到了深夜,这些噪音就全都没有了吧!”郝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