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料没过几天,他又接了一个案子,也是一房两卖的情况,一看到又是这样的情况,他就兴奋地跑过来告诉孟浪,让孟浪再去找富春秀报案,好刑事立案,帮当事人把钱给要回来。
孟浪就问他具体是什么情况,要看一看构不构成刑事案件。
裘宣相就把情况讲了。
王某与马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马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以45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并约定在支付完首付款125万元之后共同去办理过户手续,余款待产权过户后以贷款的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王某向马某支付了12万元的定金,然而在支付定金后,马某却是不愿意理会王某了,王某打他电话也不接,等到后来,马某才告诉他,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
王某一听这话给气坏了,就说马某言而无信,然而马某听到后,就挂掉电话不再接听他的电话。
王某便找到裘宣相寻求帮助,裘宣相把情况讲完,问孟浪这样构不构成合同诈骗。
孟浪听了,想了想说道:“现在你了解的情况还太少,不好作出判断。”
裘宣相道:“王某也不了解情况,如果想了解整个情况,必须找到马某,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他不愿意还那十二万块钱,是不是就涉嫌诈骗了?”
孟浪又想了想道:“那也未必,现在还是要看他一房二卖的动机与目的,他卖给另外一人的价钱是多少?”
裘宣相道:“不知道,当事人也不知道。”
孟浪听了,仔细想了想说道:“你先出去,我考虑一下,回头告诉你。”
裘宣相道:“干嘛还要考虑,你现在告诉我不行吗?”
孟浪笑道:“我要思考一下才行啊,我又不是神仙,一看就知道案子是什么情况。”
裘宣相只好走了出去。
等到他一走,孟浪立刻动用真相之眼查看一番,这才知道马某卖给第二个人的价格是472万元,比原来的价格高了二十万,他就转手又卖给别人了。
没有查到马某在卖房之前存在其他的债务,因此就不好认定他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了,而那十十万元的保证金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给要回来,而无法认定他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由于马某只是一种民事欺诈行为,就不能去警察局报案,而只能以民事起诉的方式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
查出这个情况后,他就把裘宣相叫过来,让他帮助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要要回这十二万元的定金,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此外,还可以要求马某赔偿他的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