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绝又被原路领了回来,桌上半杯清水依旧。除去布罩后的他又被领到一楼。这里是吃饭的地方,有全国最好的厨师做出的最好的菜肴,有从全国各地运来的最好的酒,其中有不少还是外面绝对花钱也买不到的贡酒。有许多人到这里来一席千金,也不过是为了喝上几杯只有皇上才能喝到的各种贡酒。
公孙绝喝的就是进贡的“女儿红”。“女儿红”是最普通的酒,不要说普通酒楼,就是一般的百姓家也会有上几坛。但公孙绝知道,给皇帝进贡的“女儿红”不单是三十年陈的,而且从做酒的水到用料到整个制作流程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和建造皇宫和盖一间茅草屋的差别一样。而且所有的贡品都是一样,皇家风范概括成四个字,就是“不惜工本”。
公孙绝已从适才沮丧的阴影中走出,尽情享受着自己为期半个月的假期,也尽情享受着送上来的贡酒和他喜欢的阳澄湖的大闸蟹。他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人家手里的蚂蚁还是臭虫,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还活着,还能享受这世上美好的一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的酒量并不大,一坛“女儿红”已使他醺醺然了。他这时才发现他右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喝一样的“女儿红”,吃一样的大闸蟹,这令他顿起知己之感。
这个人的桌子靠前一些,他能看到的只是这人的背部和侧脸,此人头发已经斑白,虽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却令人感到一种高山仰止般的威严。
公孙绝见过许多声名显赫的帮主、掌门,这些人身上很少能看到这种气度,那是一种只有一代武学宗师才能显现出来的气度,或者是手中久握芸芸众生生杀大权的人。
“老先生,公孙绝敬你一杯。”
他有些醉了,若在平时,他绝不会向陌生人搭讪,更莫说敬酒了。做他这一行的本就不能有朋友,认识的人更是越少越好,最好是没人认得他,也没人知道他这个人,这样他才会安全。
那人转过头来看他一眼,并无讶异之色,马上又回头喝自己的酒。
“老先生,我敬你酒,你为什么不喝?”公孙绝有些激怒了。他在那人回头的一瞥中看得出,自己在他眼中连只臭虫都算不上。
他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向那张桌子走去,他刚动步,两条手臂已被四只铁钳般的手抓住。
一个小二忙趋身到那张桌子前,惶恐的说:“李大人,对不起,小的们马上会处理的。”
那人微微一笑道:“不必了,他只是喝醉了。”
公孙绝真的醉了,他坐着时还勉强撑得住,一站起来,酒意便随着血液涌上头顶,他头一耷拉,便瘫在扶着他的两个人的身上了。也幸好他真的醉了,才又死里逃生一次。他并不知道那小二口中所说的“处理”是怎么回事。
他虽然醉了,但他的感觉并没错。这人虽不是武林中的一派武学宗师,却是先皇时的宰相,而且执掌朝政十年。先皇大行,今上即位,他才退隐林下,从长安的政治漩涡中脱身,回到专供朝廷官员养老赋闲的陪都洛阳。除此之外,他还是当代的文坛盟主,十次主持朝廷的进士会试,门生故吏遍天下。
他就是李实,李相爷。
李实并不老,今年也只有五十岁。他三十二岁时当上宰相,曾被公认为国朝开国二百年来最年轻、最英俊、最有为的宰相。五十岁对于一般的人,已是“耳顺之年”的老人,如果作为宰相,依然属于青年,政治生命和平民的生命本就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