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掉了。”重华酷酷的站在那里,手中拎着白想的登山包,长发在风中飘啊飘,嘴角笑啊笑,眸底却森寒冷沉。
让白想的心颤啊颤。
“哦,很有品味。”半晌,白想才随着门一起倒在重华面前,然后,白想回答了重华的问话。
“本王有恶趣味?”重华就那样居高临下的瞪着她,又问了一句。
揉了揉摔疼的手臂,白想站起来,她突然有一个想法,她觉得叶朝迟就是重华,重华就是木朝迟,据说古人会一种很奇怪的易容术。
那么,叶朝迟一定是重华易容的。
不然,萍水相逢,素不相识,他何必对自己那么热情,还让自己喝花酒。
哼,原来都是有预谋的。
“好像……”白想一边回答重华的话,一边踮起脚,抬手去摸重华的脸,想在他的脸上摸出点什么,却什么也没有,只是这皮肤很嫩很滑:“是有点恶趣味啊,收集女人的文胸。”
任白想在自己的脸上摸了半晌,重华的眸子里寒光闪过,如寒冬腊月的水,从头泼到脚。
“我还有一个恶趣味。”重华慢慢说着,抬手按住白想的手。
“什么?”白想很认真的看重华:“只要没有杀人的恶趣味就好。”
“我没有别的爱好,只喜欢杀人,杀女人。”重华的笑意渐渐收了,按着白想的手随即握紧,狠狠握了白想的手腕:“杀你。”
敢在他的眼皮底下逃跑的人,白想是第一个还活着的。
“啊!”白想反映过来甩手就要跑,却被重华抬手抓了回来。
“先奸后杀。”重华又补了一句,拎小鸡一样将白想拎起来,就向草屋里走去,这个女人,太需要修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