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警长,你知道该怎么做!”
话筒中传来佐菲气急败坏的吼声,埃里克吓得一抖,手中的话筒差点掉到地上。
他用颤抖不已的手擦拭着顺着脖子留下来的冷汗,急切道:“但,但是……”
“没有但是,没有但是!!你这个混蛋还要我说几遍,你非要让那件事的报道刊登在报纸首页吗!?嗯?鲁德斯科的警察局局长强奸前任局长的女儿……”
“不!”埃里克惊呼一声,痛苦得捂在眼前,似乎在逃避什么,他喊道:“不要,求您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了,警局会发出通缉令的。”
“砰!”
对面传来一阵巨响,电话被挂断,可以想象,菲什是如何气恼得把电话给砸在桌子上的。这位警长慢慢把手中的话筒放下,身子一软,倒在了身后奢华的椅子上,但他突然又惊慌得跳起,坐到了一旁小腿高的板凳上。
他痛苦得双手捂住额头,低头对着地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下面的人都以为自己的警长有怪癖,放着舒服的靠椅不坐,反而要去坐板凳。但只有这位警长才知道,当自己坐到那张前任警长用过的靠椅上时,是多么的如坐针毡。
前任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警长,励精图治,手腕强硬。就是他,才硬生生从那些贵族眼皮子底下,把警局的威信树立起来。要知道整个塔林区都被那些“厂长贵族”视为禁脔,政府的部门和他们天生就是向对立的。警局要想在这种环境下强盛起来,要多么大的能力,付出多大的辛苦才行啊!?他被无数年轻警察视为偶像,那时候尚且是警员的埃里克,更是为他献出了满腔热血,每天为了公民们奔波,劳累,那段日子,或许是他这辈子最充实的时候了,也正是那段时期,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位警长的女儿,一个天使般乖巧的女孩。
直到有一天,又是警长的庆功宴,埃里克喝醉了,迷迷糊糊回到警局,他忽然看到有人正在对那个女孩施暴,他愤怒的冲过去,将那人赶跑了,他正要安慰怀中的女孩,但看到她那半遮半掩的身子时,他的下身突然涌出一阵邪火!
埃里克拼命克制自己,可是他终于是失败了。埃里克他只记得,自己红着眼,喘着粗气,在女孩嘶哑的尖叫声中,代替那个歹徒,完成了他的工作。
而在这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阵不可置信的惊呼,他转过头去,正是自己无比崇拜的警长!
埃里克忘记了,他忘记自己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只记得当那位警长冲过来时,自己开了枪,两枪,一枪给了他,一枪给了她……
他惊恐逃离,但第二天,忽然有人来找到了他。他们当着他的面,拿出了一叠照片,上面,居然是自己开枪的背影!埃里克开始害怕,他害怕极了,但这时一个贵族出现在他面前,他说,只要自己听话,这些照片,永远不会泄露出去。埃里克答应了,他答应的,是那么的痛快。再然后,就是他金光大道的开始,“凶手”莫名其妙到埃里克这里自首,埃里克因为这笔莫名其妙的功绩,莫名其妙成了警长。警局,莫名其妙,换了个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