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背影虽然单薄,但却有渊?s岳峙之气。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顿了顿脚步,微微偏头,“老板娘,记得把我跟狈妖葬在一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们会被埋在凌云渡有间客栈的后山上。开客栈的那段日子,是我们最自由自在、逍遥快活的日子。”
老板娘咬了咬嫣红的唇。
她道:“也许我做不到了。”
狼妖嘴角扬了扬:“那也没关系。我们三个能够死在一起,就已经很好。”
老板娘道:“这件事倒是不难。”
狼妖迎向咆哮者攻来的凶兽群,和一两百一起冲出的妖士,向风仪万千的仙人举起自己手中的兵刃。
狼妖倒下了,倒在敌人的身体上,倒在同伴的尸体旁。再也没有站起来。
跟凶兽厮杀的老板娘,眼角余光瞥见了狼妖倒下的样子,于是两行炙热的泪从眼角滑落。她没有去擦。不是因为没空。
如果感情需要证明,如果共同走过的岁月需要见证,那么炙热的泪就是最好的媒介。
福宁巷丢失小半的时候,老板娘受伤八处,她没倒下。
福宁巷丢失一半的时候,老板娘丢了一条胳膊,她没倒下。
福宁巷只剩下最后七步的时候,老板娘单膝跪地,一只手握住短刃艰难撑着地面,鲜血如汗雨落下。
一名仙人飞至,一剑向她当头劈来。剑光如日光,映亮了黑夜的街巷。
老板娘抬起头,满是血污的脸在这剑光下无比白皙,好像她平日刚洗好脸的时候。
在临面的剑光里,她看到了安静躺在废石堆前的狈妖,看到了扑面倒在街道中央的狼妖,看到了那天她走进酒楼的大门时,跌倒在她脚前,鼻青脸肿的两个小厮......还有那个叫作有间客栈的土院子,深山洞窟前冬雪掩映下的一树桃花。
岁月不曾亏待了谁,原来光阴流逝这么久,并不是什么都没留下。
老板娘白皙的脸上有了由衷的笑容。
她在深山中独自生活了百十年,从孤独寂寞与寒冷的冬日走出来,到妖士聚集的地方辛苦寻觅,只为最终有个温暖的归宿。那里会有明亮的灯火,有爱她的妖。
她找了数百年,一直没有找到,也以为找不到了。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其实她早就有了那个灯火温暖的归宿,有了爱她的妖。
那个叫作有间客栈的土院子,那两只有着一身臭脾气的妖。
这一刻她满足了。她安详的闭上眼。
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同生共死,多少人欲求不得,这就是最好的事。
轰!
肢体碎裂,鲜血如雾。
炙热的血雨洒在老板娘白皙的脸上,她惊愕睁眼。
剑光不在,仙人不在。灵气的光亮中,一个娇小的身形,正蛮牛一般冲向福宁巷中的仙人与凶兽。她一拳接着一拳,用横冲直撞的攻势,蛮不讲理的战法,将身前一个个仙人与凶兽轰杀。
凶兽飘飞如落叶。
她的肩膀是那样瘦小,就好像一担水就可以压垮;她的背影是那样霸气,就好像山峦火海也不能阻挡她。
气力已竭的老板娘怔在那里。
那个黎明,红日从地平线升起,金黄的晨光刚刚洒满大地的时候,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向她冲来,一步一个大坑,只用两拳,就将她的手臂打折。
今夜,同样是这个小姑娘,一步一拳,将她面前的凶兽和仙人全部打折。
老板娘瘫坐在地,一动不动看着对方拼杀的背影,泪水如泉。
狼妖和狈妖已经死了,但她的朋友并未死绝,能给她温暖的人还有,所以她不必死。